我公司接受哈尔滨创投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创投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相关股权价值评估服务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略)
1.2项目名称:(略)
1.3服务内容:(略)
1.4服 务 期:(略)
1.5付款方式:(略)
1.6服务地点:(略)
1.7其它:(略)
二、采购方式:(略)
三、采购预算:(略)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意向供应商须为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财政部门备案公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3意向供应商须近三年((略)年1月1日-评审时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公告发布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略)
4.4.意向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略)年1月1日-评审时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4.5.意向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略)年1月1日-评审时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6意向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服务团队成员持有注册评估师证书的人员不少于8人(服务人员须登记在服务商所在机构,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7意向供应商须提供(略)年以来至少5个国有企业相关股权价值评估服务案例,5个服务案例中至少一个资产总额在(略)万元以上(提供案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8意向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交的材料均为真实材料,若不属实后果自负((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略)
4.(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非联合体承诺书)。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略)年2月(略)日9:(略)
5.2采购文件每套(略)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略)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形式:(略)
6.2采购保证金金额(保函担保金额):(略)
6.3截止时间:(略)
6.4保函手续费用支付方式:(略)
注:(略)
2、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函手续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函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提交审核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略)
7.2证明材料审核时间:(略)
7.3提交证明材料的审核邮箱:(略)
7.4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7.5证明材料审核方式:(略)
注:(略)
7.6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申请出具采购保证金保函的意向供应商,履约要求及保证责任详见开立保函合同)。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略)
8.2竞价时间:(略)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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