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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屏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所在地区: 福建-福州- 发布日期: 2019年2月3日
建设快讯正文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422日至7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屏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县计划生育协会、县红十字会开展了巡察。101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屏南县卫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6个方面共22个问题,提出了五条整改意见。目前整改措施22条,已完成21条,未完成1条;已提醒谈话34人次。针对移交6个问题进行调查,涉及6人,其中初核6人。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实抓好问题整改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体现在实际行动中,把“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坚决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努力实现全县卫计事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立新同志为组长,县计生协会、红十字会主要负责人、县卫计局分管领导、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自觉把巡察结果与业务工作、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来验证巡察结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来体现巡察结果。

  (三)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制订了《中共屏南县卫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围绕六个方面二十二个主要问题和五条巡察意见建议,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具体负责人、整改时限,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帐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局党组核心作用未能正常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理论学习。通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学习会18次。认真学习了《新思想从实践中产生系列报道之三?福建宁德篇:习近平帮我们挖“穷根”》《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的探索与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提纲》《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中共宁德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传达提纲》等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二是强化党组领导核心职能。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机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必须提交局党组会讨论研究,切实提高局党组的核心领导力。三是以意识形态工作引领党建工作。局党组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组织生活等方式,通过理论宣讲、专题党课、座谈讨论、个人自查自纠等形式,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深化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不懈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2.关于“对系统内相关工作指导不力”的问题

  (1)关于“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滞后,全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大部分重点指标靠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改进工作作风。于1118日召开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作风推进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局班子成员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县根据医改各项任务要求,分别成立了以县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三个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时召集会议、落实督查,了解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医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推进深化医药卫生综合改革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建章立制。制定《关于分解下达2018年度市对县绩效考核卫计相关指标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市对县绩效考核指标分解到各医疗卫生单位,进一步推进各项医改考核指标的完成。实行医改指标月通报,每月通报各医院有关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及排名,对改革进展缓慢的指标提前预警,督促落实,全面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2)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与上级要求差距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团队整体水平。分别于2018619日至73日、1127日至124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督导检查,723日至730日开展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拟于1224日至1230日开展年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强化对各乡镇公卫项目实施效果的监测和监管;通过举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培训会、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中存在问题整改会,共培训基层公共卫生人员120余人,通过考核、督导、培训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团队素质,进一步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十四项指标的完成。二是进一步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众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媒体参与,通过电视、微信等媒体以及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设立宣传栏等形式,向城乡居民宣传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意义和免费政策,使其了解项目的服务内容和方法,提高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动员群众主动参与。

  (3)关于“医疗信息化水平较低,县域卫生信息化管理平台尚未建立,软硬件不足,人才匮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屏南县关于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利用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世行贷款、国开行投资、社会资本、本级财政投入等多筹资渠道,实施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抓好县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床位及能力建设,增强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大卫计人才引进力度、提升医疗信息化水平。

  (4)关于“罚没物资管理制度不健全,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卫生监督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屏南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罚没物品管理制度》。要求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办案程序,罚没物品要分别下达《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注明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和数量及时间,并由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分别签字或者盖章。规范出入库程序,案件承办人员要认真做好罚没物资的登记、移交、存放、处理等工作,并做好登记表,罚没物品统一放置贮藏间。稽查人员(办公室)要做好罚没物品日常监督工作,并定期检查,确保罚没物资不出现毁损、丢失、调换、截留、挪用、擅自出售、私分现象发生。

  (5)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不合格的医用强检器械”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与质检部门沟通协作,对我县各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所医用强检器械使用情况进行督导,责令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对不合格医用器械进行强制报废,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医用器械进行重新购置,确保达到医用器械使用标准。

  (6)关于“海云工程体检设备使用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1021日至112日举办屏南县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两期,培训乡村医生150余人,通过理论培训、现场救护和海云设备使用等医疗业务知识培训,掌握公共卫生、现场救护和海云设备使用等相关知识,提高乡村医生业务素质。二是2018年委托闽东卫校系统化培训乡村医生5人,提升海云工程设备使用率和使用效果,进而提升乡村医生整体水平,缓解乡村医生队伍老龄化状况。三是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联系,县卫计局积极联系乡镇卫生院对海云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损坏的设备及时送至古田县海云工程设备维修点进行维修。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3.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整改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2018114日,深入学习《2018年全县党建工作要点》《2018年屏南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文件,制定出台《中共屏南县卫计局党组党建工作要点》,压实主体责任,不断推动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计划在201812月下旬组织举办各党支部党务干事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站位。二是强化党建工作责任。拟定《中共屏南县卫计局党组2018年党建计划》文件精神,局党组每年召开2次党建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听取2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强化业务指导,明确基层党建工作思路和工作规划。三是增强监督指导。局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组长于20181018日组织对卫计系统县医院、中医院、精神病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等8个单位支部书记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牢记管党治党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扎扎实实抓好整改各项工作。

  4.关于“对党建工作疏于指导,“三会一课”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中共屏南县卫计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局党组书记张立新带头加强学习,定期组织对应知应会内容的抽查。20181128日,党组副书记张奉章带领党务专干到中共屏南县精神病院党支部对党建工作进行督导,督促县精神病医院党支部按照巡察中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县精神病医院党支部书记李惠妃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对具体经办人员苏华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高了思想认识,并针对存在问题在巡察期间共召开4次专题学习会,通过严肃“三会一课”制度,学习新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应知应会知识》等内容,强化党员管理,加强党员约束,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觉悟。

  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在20181031日规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会前“四必谈”制度,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情况,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自我剖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对存在网络抄袭材料的2名班子成员在支部范围内做通报批评,2名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了深刻检讨,并严格按照要求重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按照组织生活制度规范撰写个人发言、对照检查发言材料。县精神病医院党支部制定符合实际的学习方案,于2018111日和2018126日召开2次巡察整改专题党支部会议,提高对组织生活会的认识,规范组织生活会的程序,党支部书记带头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自我反省,并组织全体党员对“两学一做”的内容重新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及撰写个人心得体会。

  6.关于“抓学习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县卫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组于巡察反馈会后组织3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张立新书记主持学习了《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工作精神》《省委巡视一组巡视屏南县工作动员会精神传达提纲》《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等文件精神,并督促党组成员及时做好学习笔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驻局纪检组组长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宣读了各级纪委关于对违反各项纪律的典型案例通报,提出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举一反三,引以为戒。201877日,局党组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赴屏南耕读文化博物馆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2018914日,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电影《邹碧华》,学习榜样精神;组织党员干部撰写专题学习心得体会,如学习新党章心得,观看《榜样3》观后感等。

  7.关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召开“卫计系统党支部书记约谈会”、“中共屏南县卫计局党组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要求卫计系统各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相关规定制度。二是严格按照党员缴纳党费制度,做好党费缴纳和补缴落实工作。长桥卫生院党支部对4名党员长期未缴纳党费在支部范围内作出通报批评,在巡察期间已落实党费补缴工作,共补缴党费3728元。古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已寻回2014年之前的党费收缴本,并按照党费收缴本记录情况开展党费补缴工作(2014年以来的党费补缴工作已于巡察期间完成,共补缴党费2085.3元);路下卫生院党员不足3人,根据路下卫生院《关于要求撤销路下卫生院支部的请示》,经中共屏南县路下乡委员会同意于20181030日撤销中共路下乡卫生院支部,党员吴仲学同志的党员关系转入中共路下乡机关支部委员会。代溪卫生院党支部3名党组织关系未转接的党员在巡察期间已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县中医院党支部,未缴纳党费2693元已进行补缴。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8.关于“述责述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共屏南县委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落实述责述廉制度,规范程序,认真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组织管理工作。二是对述责述廉报告撰写不规范的班子成员,于20181031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讨,并重新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撰写。

  9.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按照《中共屏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局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对所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二是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卫生计生系统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高党员干部防控风险能力,进一步强化了局党组主体责任,纠正了班子成员“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认识。

  (2)关于“驻局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共屏南县纪委驻屏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文件要求,加强对卫计系统的日常监督管理,经常性开展督查,6月上旬,组织开展卫计系统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7月份,组织开展全县公共卫生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督查、11月下旬对健康扶贫、扫黑除恶、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等卫计重点工作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二是对县委巡察反馈存在问题的单位,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及时给予相应处置,以局党组书记为主谈人,纪检组配合,对相关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0.关于“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屏南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建设及公务出行保障方案(试行)》文件规定规范用车。县精神病医院已补充完善相关审批手续。长桥卫生院已对在加油站加油时购买纸巾、矿泉水等共计348元已予以清退。

  11.关于“违规超标准发放或无依据发放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规范津补贴发放规定,对照整改问题立即组织整改,该清退的立即清退。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清退。其中:

  (1)关于“违规超标准发放补贴”的问题。煕岭卫生院已清退20162月春节上班补贴发放2400元,20177-12月超勤补贴超标准发放1800元; 20161月违规发放各组组长补贴4800元主要是因为当时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工作量大,各工作组组长承担了大量的工作,为了工作的更好开展,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故对各组组长以每月50-100元发放管理补助,20161月发放的是2015年度的组长补贴。路下卫生院已清退2016年超标准发放加班补贴3690元。

  (2)关于“发放兼职补贴”的问题。乡镇卫生院普遍缺少行政、后勤等相关工作人员,为了保证工作正常开展,需相关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故存在发放内部工作人员兼职非本岗位工作的兼职补贴的情况,现各乡镇卫生院已对兼职人员情况作出书面解释。

  (3)关于“发放书写病历补贴”的问题。古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清退病历书写补贴3894元。长桥卫生院已清退病历书写补贴3000元。棠口卫生院已清退病历补贴3690元。甘棠卫生院已清退病历书写补贴3670元。煕岭卫生院已清退病历书写补贴20955元。代溪卫生院已于201710月清退病历书写补贴。经核实,其他卫生院不存在病历书写补贴的问题。

  (4)关于“发放双休日、节假日上班(值班、加班)补贴”的问题。代溪卫生院已清退2014年、2015年发放“三八”节、护士节上班补贴12900元。岭下卫生院已清退2013年发放节假日上班补贴8500元。路下、煕岭、棠口、寿山、长桥卫生院,古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对发放双休日、节假日上班(值班、加班)补贴情况,主要是由于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特殊性必须全年24小时在岗在位,在双休日、节假日需正常上班无休假,确保在双休日、节假日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故对在双休日、节假日上班(值班、加班)的工作人员发放相关补贴。

  (5)关于“其他名目繁多的各类补贴”的问题。煕岭卫生院已清退2013年度院长及会计补贴2000元。长桥卫生院对发放2013年度科室负责人补贴59000元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甘棠卫生院已清退2013年院长职务补贴1200元;2014年度2名干部未休探亲假补贴2000元,是由于此2名干部属外省工作人员,按文件规定应享有探亲假,为了保证日常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故予以发放2000元未探亲假补贴。目前我局已制定系统内探亲假制度,确保今后系统引进人才能享受相关假期,规范探亲假制度。岭下卫生院已清退20138月发放院长奖励金、院长岗位津贴、院长工作调动汽油补贴1400元。寿山卫生院已清退2014年医生门诊量奖励金2380元。县精神病医院已清退20154月至201612月发放新院建设工作加班补贴545000元。

  12.关于“超标准购买办公物品”的问题

  整改情况:今后严格按照《屏南县财政局转发财政厅关于调整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预算标准的通知》要求购买办公物品。

  13.关于“发放六一儿童节慰问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卫计局通过自查,20136月发放六一儿童节图书6624元,实发为6套图书未发放儿童节慰问金,作出书面解释。县卫生监督所根据会计负责提供20132015年领取“六一”儿童节慰问金对象名单,对2013年、2015年分别发放六一儿童节慰问金900元和600元已全部清退入帐;三是今后加强对相关慰问活动的审查把关,资金的使用要严格依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

  14.关于“列支与工作无关贺仪、捐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公款列支与工作无关贺仪、捐款情况作出书面解释说明。今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相关财经纪律的规定,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15.关于“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屏南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屏南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文件要求,规范公务接待制度,清理不符合接待规定产生的费用。原县计生局(县卫计局)、县计生协会今后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公务接待制度。甘棠卫生院20141-3月使用胃癌普查专项资金列支异地接待费54352元已予以清退。长桥卫生院接待费入账未实行“一事一单一审批”,已通过学习公务接待、差旅、财务等文件制度,规范接待管理,做到“一事一单一审批”。

  原县计生局20145-6月分别列支餐费6437元,未注明具体用途,未附菜单主要由于当时人口计生工作考核指标完成进展缓慢,为推进相关考核指标任务完成,原计生局相关班子成员到省、市计生委对接工作而产生的餐费,故未注明具体用途,未附菜单。县精神病医院20147月至20151月列支未注明用途餐费2225元,已予以清退。县卫计局和古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屏城、长桥等卫生院存在列支会议培训餐费发票未附会议培训预算和结算单、会议审批或会议通知文件、参与人员签到表,现已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6.关于“业务职能部门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8月以来通过招考先后招收了两名干部充实到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流动人口管理站,缓解了业务职能部门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

  17.关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负责股级干部任免的分管领导、经办人员予以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对股级干部任免缺项材料予以补充完整。今后严格按照股级干部任免规定,严把股级干部任免程序关,做到任免有方案、考核有小结,有推荐、有讨论、有请示。

  (六)其他方面

  18.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县精神病医院于20188月份委托福州远洋会计事务所对医院财务管理进行指导。账册中付款单据缺少的,到银行补打缺失的付款电子凭证,并按日期附在相应账簿的背面;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金额不符,现已在相关凭证内注明对应的凭证号;对科目使用不规范,通过反结账功能使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来核算财政补助收入,在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时,冲减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并将修改后正确的会计凭证打印粘贴在相应的原始凭证处;部分购买办公设备未列入固定资产而列入在建工程科目,因该部分办公设备是使用综合楼建设专项资金支付,待县精神病医院综合楼项目完成审计验收后,再统一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二是规范发票入账程序。制定卫计系统财务管理培训材料《财务文件汇编》,加强卫计系统财务人员相关知识业务培训。对入账无经手人和证明人,未签批发票及发票无开具发票单位盖章的,要求作出书面解释。坚决杜绝白条入账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范发票入账,熙岭卫生院2014124日列支屏南华宁超市购买办公用品、茶叶发票12683元未附清单,已于20155月予以清退。三是对购置1000元以上物品支出已按规定进行银行转账。

  19.关于“差旅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南县乡镇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屏南县差旅费管理办法通知》执行差旅制度。二是在边巡边改期间,各乡镇卫生院超标准发放下村伙食补助的对超标准部分全部清退到位。三是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县卫计局已清退住宿报销超标78元,清退多报销伙食补助、车费、市内交通费等超标部分560元。县红十字会已于2018522日对错用其他票据代替车票予以清退60元,对报销金额超出实际客车车票金额予以清退64元。县卫生监督所对票据时间与出差日期不符情况,在边巡边改期间,已责成相关当事人自查并书面解释,对多报销伙食补助超标部分40元在边巡边改期间已责成当事人全部清退。棠口卫生院已按差旅制度规范填写相关报销单据。熙岭卫生院对使用白条领取差旅往返车费及伙食补贴420元已予以清退。甘棠卫生院差旅费报销所附车票与实际出差日期不符部分已予以清退。双溪卫生院对重复报销值班人员伙食补助400元已予以清退。路下乡卫生院2014年至20157月报销差旅费中2370元车费未附车票是由于当时屏南县城关至路下班车不提供车票,故无法附上车票。岭下卫生院出差下乡审批未做到“一事一审批”已于2016年规范按照“一事一审批”出差下乡。

  20.关于“基层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卫计局工会已完成2017年度、201810月份前未足额缴纳会费的会员补缴工作(201712人补缴739元,201812人补缴776元)。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会已完成201810月份前未足额缴纳会费的会员补缴工作共3人补缴254元。县精神病医院工会已完成2015年、2016年度工会会费的补缴工作,合计收取会员费6631.44元(2015年会员24个收取会员费2510.88元;2016年会员38个收取会费4120.56元)。二是长桥卫生院于201711月设立工会账户并启用,补缴2017年度会员会费253024元;2018年按要求登记会计账簿,办理经费收支核算。甘棠卫生院于201712月设立账户并启用,补缴2017年度工会会员会费221212元;2018年按要求登记会计账簿,办理经费收支核算。代溪中心卫生院于20188月设立工会账户并启用,补缴2017年度工会会员会费202320元;2018年按要求登记会计账簿,办理经费收支核算。岭下卫生院于20185月设立工会独立账户并启用,并按要求设立和登记会计账簿,办理经费收支核算;补缴2017年度工会会员会费171864元。熙岭卫生院于201711月设立工会专户,当年无账目支出,补缴2017年度会员会费151336元;2018年按要求登记会计账簿,办理经费收支核算。路下卫生院2017年度未设立工会专户;当年在院行政账户中设立工会科目列支工会经费;20185月工会专户设立,账户收支正常;补缴2017年度工会会员会费181933元。屏城卫生院于 2018年启用工会账户,按要求设立和登记会计账簿,办理经费收支核算;补缴2017年度工会会员会费。寿山卫生院于20181月设立工会独立账户并启用,并按要求设立和登记会计账簿,办理经费收支核算;补缴2017年度工会会员会费121240元。双溪中心卫生院、棠口卫生院已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要求,设立和登记会计账簿,办理经费收支核算。

  21.关于“绩效工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精神病医院组织学习《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计委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477号)、《关于转发完善公立医院内部运行管理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卫综〔201552号)、《中共屏南县委 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南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屏委〔201591号)、《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屏南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屏政办〔2014149号)等文件,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进一步规范完善医院内部分配办法和绩效考核制度,同时向县人社局报批。二是县精神病医院绩效分配方案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参考邻县精神病医院奖金控制比例(宁德市康复医院、柘荣精神病医院在年度医疗收支有结余的情况下按业务收入的29%作为职工奖金,霞浦县精神病医院按业务收支结余的55%作为职工奖金等),结合本县精神病医院具体情况制定绩效分配方案,其中奖励性绩效(包括财政核定部分的奖励性绩效和医院业务超收部分的奖金)总额控制在业务收支结余的40-50%做为职工奖励性绩效(业务收支结余的40-50%总量小于业务收入的29%总量),其余做为医院发展基金。经测算分析,县精神病医院奖励性绩效总额控制在省、市、县文件规定的范围内。

  2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定《屏南县卫计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具体责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我局党组组织人员对县委巡察办移交6个问题进行了调查,情况属实。目前,对已核实的违规或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已按规定进行清退69697元,并对路下、代溪、煕岭卫生院负责人,原路下、煕岭卫生院负责人教育批评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要求相关人员退还剩余款项。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滞后,全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大部分重点指标靠后。

  未完成情况说明:我县医疗卫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医疗卫生水平的提升需要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由于我县医疗卫生工作历史欠账较多、基层基础薄弱、设施设备落后、医技人员不足、信息化水平低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一些医改工作整改的完成。

  整改措施:针对医疗信息化水平较低,县域卫生信息化管理平台尚未建立,软硬件不足,人才匮乏等需整改问题,我局将根据《屏南县关于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利用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世行贷款、国开行投资、社会资本、本级财政投入等筹资渠道,实施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重点抓好县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床位及能力建设,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临床薄弱专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医疗集团(医联体)、卫计人才引进、卫生和人口健康信息化、推进“海云工程”、卫生发展专项基金、医疗卫生管理创新等十一方面36项工作,落实医改和世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重点任务,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进一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长桥卫生院加油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

  未完成情况说明:20139月至20157月期间,由于单位无专职司机,所办加油卡需定点在屏南县钟沁加油站加油,由于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特殊性,在双休日及节假日需正常工作,故存在在周末及节假日回县城钟沁加油站加油的情况,需进一步核实。

  整改措施:局党组将组织人员到长桥卫生院进一步调查核实,清退不合理支出。完善公车管理规定,加强对公车管理,规范用车,制止公车私用,节约费用,更好地服务于卫计事业发展和便于开展日常医疗工作。

  完成时限:2019615

                      中共屏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

                            2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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