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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壶镇镇城区管网修建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华强路北延伸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 发布日期: 202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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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缙云县壶镇镇城区管网修建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华强路北延伸工程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缙发改投资〔(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略)%,项目业主为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EPC工程总承包人。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缙云县壶镇镇城区管网修建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华强路北延伸工程位于缙云县壶镇中心城区,南起现状聚贤路,北起同期设计教工西路。道路全长约(略)米,红线宽度(略)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建设范围为:(略)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略)

1、工程设计范围:(略)

2、材料设备采购:(略)

3、工程施工:(略)

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略)

5、本项目临时用水和临时用电,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四、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略)

(2)设计质量要求:(略)

(3)施工质量要求:(略)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设计资质:(略)

1.2施工资质:(略)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略)

注:(略)

3、设计负责人:(略)

4、施工负责人:(略)

(1)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2)在建工程: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市政工程为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应征得原项目业主同意和备案主管部门同意,否则视为有在建工程。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建发[(略)](略)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法录入的,视同有在建工程。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2家。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要求的可以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其中一人)为同一人。

7、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8、投标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略)年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六、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 EPC总承包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略)年2月9日起潜在投标人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公告发布时间:(略)

相关附件下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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