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制药废水处理招投标信息网相关信息共有 9 条相关信息
| 【拟建信息】 |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康宁杰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物抗体药物及ADC药物研究及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苏州市 | 2026-04-23 |
|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康宁杰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物抗体药物及ADC药物研究及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康宁杰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物抗体药物及ADC药物研究及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江苏康宁杰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江苏康宁杰.. | |||
| 【拟建信息】 |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苏州艾益动物药品有限公司动物疫苗研发和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制药废水处理在正文中) | 苏州市 | 2026-01-05 |
|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苏州艾益动物药品有限公司动物疫苗研发和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州艾益动物药品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苏州艾益动物药品有限公司动物疫苗研发和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浒杨路南、中外.. | |||
| 【中标结果】 | 江苏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升级改造及无锡分中心迁建工程实验室专用设施Ⅱ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苏州市 | 2024-12-24 |
| 根据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江苏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升级改造及无锡分中心迁建工程实验室专用设施Ⅱ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结果已经确定,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一、评标结果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名称上海.. | |||
| 【中标结果】 | 江苏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升级改造及无锡分中心迁建工程实验室专用设施Ⅰ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苏州市 | 2024-12-24 |
| 根据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江苏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升级改造及无锡分中心迁建工程实验室专用设施Ⅰ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结果已经确定,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一、评标结果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名称上海.. | |||
| 【拟建信息】 | 关于对【赫力昂惠氏制药有限公司吴淞江厂区车间产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吿 | 苏州市 | 2024-12-18 |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 | |||
| 【拟建信息】 | 关于对【赫力昂惠氏制药有限公司吴淞江厂区车间产能技改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苏州市 | 2024-12-05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512-66506059(吴中经开区企业一站式服务中心环评窗口.. | |||
| 【拟建信息】 | 关于对【苏州亦诺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制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吿(制药废水处理在正文中) | 苏州市 | 2024-10-17 |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 | |||
| 【拟建信息】 | 关于对【苏州圣苏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年增加600份药物分析检测报告项目】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吿(制药废水处理在正文中) | 苏州市 | 2024-01-29 |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 | |||
| 【拟建信息】 | 关于对【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硫酸羟氯喹、泰瑞米特纳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吿 | 苏州市 | 2024-01-17 |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