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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举证变更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4-27 辽宁-盘锦-兴隆台区
所在地区: 辽宁-盘锦-兴隆台区 发布日期: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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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举证变更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洼区(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举证变更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中权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略)-(略)-(略)
项目概况

大洼区(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日常举证变更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一、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需求: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在(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据部局实施方案、技术要求及省级实施方案或细则,利用“国土调查云”平台,开展(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1)日常变更调查:(略)

(2)年底集中调查:(略)

二、工作目标

在(略)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和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基础上,结合本年度部、省各类监测监管成果,通过实地调查,逐级核查,协同推进年度变更调查(包括日常变更调查和年底集中调查),收集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包括变化监测和样地调查)成果,汇总掌握本年度国土利用现状及植被覆盖类型等资源属性的变化情况,有效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为高质量发展和国土空间治理、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促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基础数据保障;掌握年度国土利用的变化情况,满足当前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更新国土调查成果,保障大洼区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

三、相关要求

1.收集相关数据:

(1)国家及省级下发遥感影像;

(2)国家下发用地管理信息;

(3)大洼区(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基础数据;

(4)国家下发最新控制界线。

项目收集数据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按项目最新指导意见及方案调整。

2.外业调查

以国土调查云平台为唯一外业平台,通过年底统一举证,对变化图斑开展外业实地拍照举证,并认定现状地类。要求变更地类、变更范围、举证类型、图斑属性、单独图层、外业核实记录描述等按照省级核查要求进行填写。

3、内业建库

结合外业调查结果,以上一年度数据库成果为基础,进行内业数据预处理,提取增量,形成年度变更调查增量数据库成果等。

4.成果汇总及报告编制

按省级核查要求,汇总大洼区(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增量成果库、相关的统计报表、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及举证信息表,编制大洼区(略)年度土地利用情况变化分析报告。

5.工作成果

国土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按照同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形成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图形、表格、文字报告等。

1.矢量数据成果

(1) (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

(2)“互联网+”举证成果,格式:(略)

(3)举证信息表,格式:(略)

2.表格成果:

(1)土地变更一览表;

(2)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

(3)三大类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

(4)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按权属性质变化统计表;

(5)土地利用现状二级分类面积按权属性质变化统计表;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变化统计表;

(7)城市内部土地利用变化统计表;

(8)村庄内部土地利用变化统计表;

(9)建制镇内部土地利用变化统计表;

((略))工矿用地内部土地利用变化统计表;

((略))特殊用地内部土地利用变化统计表;

((略))灌丛草地汇总情况变化统计表;

((略))工业用地按类型汇总变化统计表;

((略))可调整地类面积变化统计表;

((略))耕地种植类型面积变化统计表;

((略))耕地坡度分级面积变化统计表;

((略))部分细化地类面积变化统计表;

((略))废弃与垃圾填埋细化标注变化统计表。

3.文字成果:

(1)大洼区(略)年度土地利用情况变化分析报告;

项目成果始终按照国家级、省级当下最新的规范要求进行调整、命名及组织。

4.技术要求(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延续“三调”组织实施模式和数据更新机制,严格落实同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程,地类调查认定要求应参照“三调”《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补充通知》、《技术问答》以及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地方调查问题的答复,并结合国家及省级本年度变更调查方案进行认定。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及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涉及本项目的更正内容以更正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未及时获知更正内容责任自负。 2、供应商自行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略)-(略)-(略))。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份按采购文件规定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加密的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ZQHT(略)@(略).com邮箱。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略)分钟内)发送到上述邮箱内。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自行在本单位进行在线解密。启动解密后(略)分钟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二次及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按评审小组要求完成报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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