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滨湖学校等四所学校功能教室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略)<>
1.原成交信息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评审报价:(略)<>
2.原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
货物类<> |
名称:(略)<> 品牌:(略)<> 规格型号:(略)<> 数量:(略)<> 单价:(略)<> |
更正日期:(略)<>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宣州区教育体育局、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六、附件:<>
1.采购文件:
<>
3.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