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霞光学、祐成科技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12日 |
2025-开49号
浙江大霞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祐成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委提出申请,要求对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浙江大霞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原规划设计条件具体指标为:1.用地面积8023.00㎡(12.03亩);2.建筑高度≤24m;3.容积率2.25-2.60(市政府 2024 年第 5 次土地(矿产)集体会审会议纪要);4.建筑密度35-50%;5.绿地率10%-20%;6.建筑面积18052.00㎡-20860.00㎡。
变更后规划设计条件具体指标为:1.用地面积8023.00㎡(12.03亩);2.建筑高度≤36m;3.容积率0.6-2.0;4.建筑密度35-50%;5.绿地率10%-20%;6.建筑面积4814.00㎡-16046.00㎡。
(二)浙江祐成科技有限公司
原规划设计条件具体指标为:1.用地面积13610.00㎡(20.42亩);2.建筑高度≤24m;3.容积率2.5-3.0(市政府 2024 年第 19次土地(矿产)集体会审会议纪要);4.建筑密度40-60%;5.绿地率10%-15%;6.建筑面积34025.00㎡-40830.00㎡。
变更后规划设计条件具体指标为:1.用地面积13610.00㎡(20.42亩);2.建筑高度≤50m;3.容积率2.5-3.0;4.建筑密度40-60%;5.绿地率10%-15%;6.建筑面积34025.00㎡-40830.00㎡。
经审核,两个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符合兰溪经济开发区现行规划条件要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委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21日,公示地点为浙江大霞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祐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现场、兰江导报及兰溪市人民政府网。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请于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88929672(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公示详见:兰江导报、兰溪市人民政府网、浙江大霞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现场、浙江祐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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