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河山田区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开发代建代销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5年3月31日 |
中标候选人公示(更正)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5-8F1号
工程名称:龙泉市河山田区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开发代建代销
开标时间:2025年3月28日
招标人:龙泉市诚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异议):项荣波联系电话:0578-7010802
中介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芳芳、沈诗玲联系电话:0578-2522968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 | 项目总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及目标 |
1 | 联合体牵头人: 众安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预中标价:176092250元 1.开发建设费:单方造价: 3050元/平方米, 预中标价148031750元; 2.小区市政配套工程费:300元/平方米,预中标价14560500元; 3.代建管理费:预中标价:4900000元; 4.代销管理费:固定代销费2300000元,案场服务费1450000元,营销管理费4850000元。 | 900日历天(包含全过程开发代建代销的前期阶段、设计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代销以及不动产权证办理和整体移交阶段)。 | 金月飞 |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丽水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4.营销管理目标:服务期内可售住宅、商业用房、储藏间(按销售面积)及可售车位(按个数)去化率不低于80%。 |
2 | 联合体牵头人: 绿城房地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辉华建设有限公司 | 预中标价:186319250元 1.开发建设费:单方造价: 3250元/平方米,预中标价157738750元; 2.小区市政配套工程费:300元/平方米,预中标价14560500元; 3.代建管理费:预中标价:5000000元; 4.代销管理费:固定代销费2300000元,案场服务费1500000元,营销管理费5220000元。 | 900日历天(包含全过程开发代建代销的前期阶段、设计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代销以及不动产权证办理和整体移交阶段)。 | 宋青 |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丽水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4.营销管理目标:服务期内可售住宅、商业用房、储藏间(按销售面积)及可售车位(按个数)去化率不低于80%。 |
3 | 联合体牵头人: 浙商绿建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龙泉市永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预中标价: 186049250元 1.开发建设费:单方造价: 3250元/平方米,预中标价157738750元; 2.小区市政配套工程费:300元/平方米,预中标价14560500元; 3.代建管理费:预中标价:5000000元; 4.代销管理费:固定代销费2300000元,案场服务费1500000元,营销管理费4950000元。 | 900日历天(包含全过程开发代建代销的前期阶段、设计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代销以及不动产权证办理和整体移交阶段)。 | 黄梦钢 |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丽水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4.营销管理目标:服务期内可售住宅、商业用房、储藏间(按销售面积)及可售车位(按个数)去化率不低于80%。 |
4 | 联合体牵头人: 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拓鹏建设有限公司 | 预中标价:178569000元 1.开发建设费:单方造价: 3100元/平方米,预中标价150458500元; 2.小区市政配套工程费:300元/平方米,预中标价14560500元; 3.代建管理费:预中标价:4900000元; 4.代销管理费:固定代销费2300000元,案场服务费1500000元,营销管理费4850000元。 | 900日历天(包含全过程开发代建代销的前期阶段、设计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代销以及不动产权证办理和整体移交阶段)。 | 许冬鑫 |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丽水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4.营销管理目标:服务期内可售住宅、商业用房、储藏间(按销售面积)及可售车位(按个数)去化率不低于80%。 |
5 | 联合体牵头人: 蓝绿双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浙江伟杰建设有限公司 | 预中标价:176002250元 1.开发建设费:单方造价: 3050元/平方米,预中标价148031750元; 2.小区市政配套工程费:300元/平方米,预中标价14560500元; 3.代建管理费:预中标价:4880000元; 4.代销管理费:固定代销费2300000元,案场服务费1450000元,营销管理费4780000元。 | 900日历天(包含全过程开发代建代销的前期阶段、设计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代销以及不动产权证办理和整体移交阶段)。 | 何海龙 |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丽水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4.营销管理目标:服务期内可售住宅、商业用房、储藏间(按销售面积)及可售车位(按个数)去化率不低于80%。 |
更正理由:核查中标候选人情况时发现,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费报价为2997元/平方米,并由原评标委员会对该公司开发建设费报价的有效性进行复评,以复评结果更正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5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诚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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