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福州市子项目
(标段一)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福建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福州市子项目(标段一)(招标编号:(略)
1.招标文件招标项目一览表中的“品目号预算(元):(略)
2.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中“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中“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略)项“投标保证金”条款中的“②银行保函形式:(略)
招标文件第6章“提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已修订,“提交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格式以本补充通知附件发布的招标文件相应格式为准。
3.招标文件第3章第6.1项“参考1:(略)
4.招标文件“项目建设规模、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内容”中的“采购水下机器人1台、中型多旋翼无人机1架、小型多旋翼无人机1架、航测无人机2架、中型无人船1艘、小型无人船1艘,需建设综合管理平台对以上设备进行统一管理,项目需包含三年运维、培训、质保等服务。”均修改为“采购水下机器人1台、中型多旋翼无人机1架、小型多旋翼无人机1架、航测无人机2架、中型无人船1艘、小型无人船1艘,需建设综合管理平台对以上设备进行统一管理,且包含三年培训、质保等服务。”
5.招标文件第4章“三、商务条件”中的“2、交付时间:(略)
6.招标文件第4章“三、商务条件”中的“★(略)、中标单位须为小型无人机、中型无人机提供3年整机及吊舱/载具保险并提供无人机飞手培训(2人/台),为无人船提供3年整船及载具保险并提供无人船操作员实船培训,为水下机器人船提供3年设备及载具保险并提供水下机器人操作员现场培训。”均修改为“★(略)、中标单位须为小型无人机、中型无人机提供3年整机及吊舱/载具保险并提供无人机飞手培训(2人/台),为无人船提供3年整船及载具保险并提供无人船操作员实船培训,为水下机器人船提供3年设备及载具保险并提供水下机器人操作员现场培训。每发现一次中标人未按照上述要求执行时,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略)元;出现3次以上(含本数),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略)%的违约金。”
7.招标文件第4章“三、商务条件”中的“8、违约责任”增加第8.9项约定(原8.9项目调整为第8.(略)项目):(略)
8.招标文件第4章“四、其他事项”中的“投标人的报价应已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货物的所有费用、为提供和完成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所需的、试验检测、利润、税费、运输、安装、维保、保险、人员培训等。”修改为“本项目合同价格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投标人的报价应已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货物的所有费用、完成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所需的综合管理平台、相关维保服务、试验检测、利润、税费、运输、安装、维保、保险、人员培训等。”
9.招标文件第4章“三、商务条件”中增加“★(略)、验收标准如下:
(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设备必须符合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若在供货过程中所采用的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中文文件给招标人,只有投标人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家、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项目所述的技术规格要求时,此标准或规范才可能为招标人所接受。
(2)标准、规范和法令之间产生差异的,应当按其中最严、最优、最新且于三者之间选择最有利于招标人的标准或规定执行。
(3)进口产品要求是正规渠道进口,具备原产地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4)投标人应将项目设备的用户使用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附工具等交付给招标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招标人按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清单检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其它的技术资料、检查产品及附件是否完整无损。如有损坏、缺件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略).删除招标文件第6章“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4.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略).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补充通知附件为准,各投标人须在本补充通知附件处下载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并使用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补充通知(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二)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