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
(略)-(略)-(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一)将采购公告中最高限价(如有)更正为:
院区 | 服务内容 | 分项预算金额(元) |
本部(包括口腔医学中心、健康管理中心、教学实验基地、除8号楼) | 消防、门禁维保 | (略).(略) |
管道(含医用气体)、金工维保 | (略).(略) |
低压电维保 | (略).(略) |
本部8号楼 | 消防、门禁维保 | (略).(略) |
管道(含医用气体)、金工、低压电维保 | (略).(略) |
东区 | 冷热水管道、金工维保 | (略).(略) |
北区 | 冷热水管道、金工维保 | (略).(略) |
康复医疗中心 | 冷热水管道、金工维保 | (略).(略) |
妇幼保健院 | 管道(含医用气体)、金工、低压电维保、高压配电值班 | (略).(略) |
注:(略)
(二)将采购公告中采购需求更正为:
针对苏州市立医院本部(包括口腔医学中心、健康管理中心、教学实验基地)、东区、北区、康复医疗中心、妇幼保健院消防、门禁、管道、金工、低压电进行维保服务,保障系统正常运行;配合组织各项检查、培训、宣传及其它相关工作。
(三)将采购公告中合同履行期限更正为:
院区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本部(包括口腔医学中心、健康管理中心、教学实验基地、除8号楼) | 消防、门禁维保 | 1年 |
管道(含医用气体)、金工维保 | 1年 |
低压电维保 | 8个月((略)年8月1日开始) |
本部8号楼 | 消防、门禁维保 | 8个月 |
管道(含医用气体)、金工、低压电维保 | 8个月 |
东区 | 冷热水管道、金工维保 | 1年 |
北区 | 冷热水管道、金工维保 | 1年 |
康复医疗中心 | 冷热水管道、金工维保 | 1年 |
妇幼保健院 | 管道(含医用气体)、金工、低压电维保、高压配电值班 | 6个月 |
注:(略)
(四)将采购公告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更正为:
1.投标单位需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进行备案;
2.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级别;
3.投标单位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类)。
(五)将采购公告中其他补充事宜更正为: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2.政府采购监督电话:(略)
3.供应商在报名、下载、制作采购文件过程中如有软件操作方面疑问,请拨打(1)注册咨询:(略)
4.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1申领CA证书:(略)
4.2登录报名:(略)
5.制作、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略)
5.2补充通知(如有):(略)
5.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开标方式:(略)
更正日期:
(略)-(略)-(略)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更正通知中内容相悖,以本次更正通知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五、附件(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