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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
A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设计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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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结合投标人提供的总体工程详细说明是否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总体建设要求,各目标切实是否可行,科学合理进行评定。
(1)对项目总体认识深刻、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得力的 1.6-3 分;
对项目总体认识一般、表述基本清晰合理,措施基本可行1.1-1.5 分;
对项目总体认识不到位、表述不清晰,措施不可行0-1
分。
(2)计划合理可行、措施具体得力 1.6-3 分;
计划基本合理可行、措施一般1.1-1.5 分;
计划较差、措施不得力0-1 分
(3)设计工作内容完整、可行,工作方案合理 2.1-3 分;
设计工作内容基本完整、基本可行,工作方案基本合理1.1-2 分;
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差0-1 分。
(4)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措施具体得力 2.1-3 分;
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措施一般1.1-2 分;
质量保证体系一般、措施不得力0-1 分。
(5)后续服务工作安排与承诺完全满足需要的 1.6-3 分;
基本满足需要的1.1-1.5 分;
不满足需要的0-1 分。
对项目总体认识一般、表述基本清晰合理,措施基本可行1.1-1.5 分;
对项目总体认识不到位、表述不清晰,措施不可行0-1
分。
(2)计划合理可行、措施具体得力 1.6-2 分;
计划基本合理可行、措施一般1.1-1.5 分;
计划较差、措施不得力0-1 分
(3)设计工作内容完整、可行,工作方案合理 2.1-3 分;
设计工作内容基本完整、基本可行,工作方案基本合理
1.1-2 分;
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差0-1 分。
(4)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措施具体得力 2.1-3 分;
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措施一般1.1-2 分;
质量保证体系一般、措施不得力0-1 分。
(5)后续服务工作安排与承诺完全满足需要的 1.6-2
分;
基本满足需要的1.1-1.5 分;
不满足需要的0-1 分。 |
主要结合投标人提供的总体工程详细说明是否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总体建设要求,各目标切实是否可行,科学合理进行评定。
(1)对项目总体认识深刻、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得力的1.6-3分;
对项目总体认识一般、表述基本清晰合理,措施基本可行1.1-1.5 分;
对项目总体认识不到位、表述不清晰,措施不可行0-1分。
(2)计划合理可行、措施具体得力 1.6-3分;
计划基本合理可行、措施一般1.1-1.5 分;
计划较差、措施不得力0-1 分
(3)设计工作内容完整、可行,工作方案合理2.1-3 分;
设计工作内容基本完整、基本可行,工作方案基本合理1.1-2 分;
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差0-1 分。
(4)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措施具体得力 2.1-3 分;
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措施一般1.1-2 分;
质量保证体系一般、措施不得力0-1 分。
(5)后续服务工作安排与承诺完全满足需要的1.6-3分;
基本满足需要的1.1-1.5 分;
不满足需要的0-1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