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南区湘口街环卫服务中心视频会议系统服务建设项目采购结果(变更后) 2023-09-20 湖北-武汉- 导出Word 导出PDF 收藏 打印 如何删除标讯? 所在地区: 湖北-武汉- 发布日期: 2023年9月20日 变更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公示名称: 武汉市汉南区湘口街环卫服务中心视频会议系统服务建设项目采购结果(变更后) 采购公示编号: HBDYLYCGGS(略)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略)-(略)-(略) (略):(略)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略)-(略)-(略) (略):(略)终止: 否 原公告编码: HBDYLYCGGS(略) 原公告名称: 武汉市汉南区湘口街环卫服务中心视频会议系统服务建设项目采购方案 采购公示正文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湖北宏奇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就【武汉市汉南区湘口街环卫服务中心视频会议系统服务建设项目】所需的标的物进行采购,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应答。 [if !supportLists]1. [endif]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视频会议系统集成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视频会议系统部署、内网调测、布放线路,合同签订后(略)日内完成,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交付后无需维保]: [if !supportLists]2. [endif]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 [if !supportLists]2.1 [endif]获取时间:(略)年9月(略)日9时-(略)年9月(略)日(略)时。 [if !supportLists]2.2 [endif]获取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龙大道(略)号)。 [if !supportLists]2.3 [endif]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if !supportLists]3. [endif]应答文件的递交 [if !supportLists]3.1 [endif]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 [if !supportLists]3.2 [endif]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略)年9月(略)日(略)时,递交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分公司(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龙大道(略)号)。 [if !supportLists]4. [endif]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略) [if !supportLists]5. [endif]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盖章)】 (略)年9月(略)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项目概况 采购人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采购人联系方式:廖宇麟 采购组织形式:(略) 代理机构名称:(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2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 第四章 技术规范书 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 3 供应商不得存在情形 / 4 应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1)采购文件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中有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落款的应答文件均须:(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逐页手签或盖人名章、委托代理人逐页手签。 (2)除上述文件以外的其他应答文件组成部分必须使用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必须覆盖所有应答文件),或者逐页盖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逐页手签或盖人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逐页手签。 (3)使用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代替公章的,应提供《专用印章授权函》。《专用印章授权函》应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印章。 5 应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1.应答有效期为(略)天。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2.报价具体要求 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报价单位:(略) 6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纸质现场递交 7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详见《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8 谈判时间和地点 同“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略) 付款方式 甲方收到上游支付款项后且验收通过,一次性支付该项目费用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 ]系统集成合同 合同签订地:(略) 甲方(委托人):(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略) 中国电信[ ]公司同时代表其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共同作为合同一方, 乙方(受托人):(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略) 作为合同另一方。 甲乙双方就系统集成项目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的相关词语、术语均以本条下列释义、表述为准。 1.1“本项目”:(略) 1.2“系统”:(略) 1.3“系统集成”:(略) 系统集成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略) 1.4“全网”:(略) 1.5“初步验收”或“初验”:(略) 1.6“试运行”:(略) 1.7“最终验收”或“终验”:(略) 1.8“系统软件”:(略) 1.9“应用软件”:(略) 1.(略)“一方”:(略) 1.(略)“双方”:(略) 1.(略)“中国”:(略) 第二条合同标的及项目进度计划 2.1合同标的:(略) 2.2乙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完成本项目系统集成,项目进度计划表见附件[ ]。 2.3本项目具体进度如下: 2.3.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完成本项目设计、实施方案的制定。 2.3.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完成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 2.3.3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通过本项目全部初步验收工作。 2.3.4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通过本项目全部最终验收工作。 2.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工作期可以顺延,顺延的日期与甲方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工作的日期相等。 第三条价款 3.1本合同总价(含税价):(略) 3.2上述合同总价包括: (1)由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系统集成的费用。 (2)甲方获得系统软件许可使用的费用。 (3)根据本合同甲方获得应用软件的费用。 (4)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应当缴付各项税费。 (5)由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培训的费用。 (6)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当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本合同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税款及合同总价(含税价)相应变更。 第四条支付 4.1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略) 银行地址:(略) 户名:(略) 账号:(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地址:(略) 电话:(略)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略) 银行地址:(略) 户名:(略) 账号:(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地址:(略) 电话:(略) 4.2甲方按照以下条款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4.2.1首付款:(略) (1)付款通知书,原件一份。 (2)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软件许可使用证书或其他软件许可使用文件,原件一份。 4.2.2初验付款:(略) (1)付款通知书,原件一份。 (2)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双方签署的全网项目初验证书原件一份。 4.2.3终验付款:(略) (1)付款通知书,原件一份。 (2)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双方签署的全网项目终验证书原件一份。 (4)由乙方银行出具的作为甲方保修期保证金的不可撤销保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该保函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保函样本见附件九。 4.3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三十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4.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当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4.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4.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4.5若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扣除后仍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日内将不足部分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甲方。 4.6在甲方银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银行以外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7本合同项下的合同总价由甲方中的分公司、子公司承担金额具体见附件[ ],乙方依据附件[ ]的发票抬头以及发票金额,直接向甲方中的分公司、子公司开具对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8若双方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均为金钱给付的,甲方有权以其到期债务抵销乙方的到期债务,抵销自甲方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第五条甲方提供的条件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工作外,甲方还负责: 5.1协调甲方内部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并为乙方工作提供必备的条件。 5.2协调专网使用,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5.3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各种资料、数据、表格或系统要求。 5.4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基础资料及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六条方案认可与验收 6.1系统设计与实施方案的认可 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系统设计及实施方案,甲方应当及时进行评审鉴定及认可。 6.2全网初步验收 6.2.1甲方接到乙方关于本项目初步验收书面申请后,应当在[]日内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代表与乙方共同进行初验测试,经测试符合附件[ ]约定的初验测试标准的,由双方签署的全网初步验收报告和/或初验证书。 6.2.2初验不合格,乙方应当立即进行重新调试,直至测试结果符合附件[ ]约定的初验测试标准。初验不合格[ ]日内,经乙方重新调试仍不能达到附件[ ]约定的初验测试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3试运行和最终验收 6.3.1初验合格后,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为[]。 6.3.2试运行应当符合附件[ ]中规定的标准。如果出现不符,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同时试运行期间根据更正和修改期间做相应顺延。如果由于乙方原因所引起的应用软件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造成整个系统瘫痪,并且不能在试运行期内一段合理时间内恢复,试运行期自系统恢复之次日起重新开始。试运行期最长不得超过[ ],超过该期间后仍不能达到附件[ ]的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3.3试运行结束后,按附件[ ]进行终验。终验由甲方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代表与乙方共同进行。经终验测试符合附件[ ]约定的终验测试条件,由双方签署终验证书。终验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应当再次按照附件[ ]进行终验。如果再次终验仍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4因甲方要求改变设计方案或其他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应当按照甲方确认的延误期间作相应顺延。 6.5本项目验收标准与方法详见附件[ ]。 第七条技术支持与服务 7.1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应当能顺利保障合同目的的实现,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支持、现场服务、设备维修支持、电子邮件支持、因特网支持和提供系统应急策略等内容。 7.2乙方自甲方签署终验证书之日起,为甲方提供为期[]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保修期”)。保修期满后,甲方签发两份保修期满证书。 7.3保修期届满后,乙方收取的服务费每年不超过[],双方可以就技术支持和服务另行签订合同。 7.4如甲方变更本合同系统使用人、所有人和硬件所有人、持有人,书面通知乙方即可。本项目技术支持和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 7.5 乙方应当与从事本合同项下服务的乙方人员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保证从事技术支持和维护工作的乙方人员具备开展维护工作所需要的相应资质,并保证乙方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应当符合上岗标准。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得乙方人员或用户等第三方误认为乙方人员与甲方存在任何劳动用工关系。 7.6乙方承诺遵守国家有关工商登记、税务、劳动用工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各项规定,保持从事本合同项下维护工作所应当具备的全部资质要求,并承担办理相关证照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年检费用。否则,如前述任一承诺不满足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如造成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当予以赔偿。 7.7乙方应当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培训和管理。若乙方人员在提供技术和服务的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当予以赔偿。 7.8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当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关系。如涉及雇佣农民工等用工形式,乙方应当向农民工等雇佣人员及时支付工资或劳动报酬等。因乙方所雇佣的农民工等引发纠纷而投诉到甲方或向甲方提出权利请求的,甲方有权从应当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造成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当予以赔偿。 7.9乙方应当签署并履行本合同附件十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乙方应当对其参与合同履行的相关作业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就该等人员的行为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于乙方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改正。 7.(略)其他[ ]。 第八条培训 8.1培训目的 (1)确保甲方技术人员能够熟练地对系统进行运行、诊断、维护和管理。 (2)确保甲方相关业务人员对其使用的应用系统能熟练地操作和使用。 8.2培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