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原“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近年检验合格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是生产商或经销商,且在3年内承担过自然资源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点建设项目,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略)〕(略)号文);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现变更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近年检验合格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略)〕(略)号文);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原“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为“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供应商须是生产商或经销商,且在3年内承担过自然资源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点建设项目,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现变更为“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为“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本变更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与本变更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吉林省地质监测预警、应急调查(专业监测点建设部分)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原“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近年检验合格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是生产商或经销商,且在3年内承担过自然资源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点建设项目,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略)〕(略)号文);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现变更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近年检验合格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略)〕(略)号文);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原“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为“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供应商须是生产商或经销商,且在3年内承担过自然资源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点建设项目,提供近三年((略)年至今)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现变更为“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为“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本变更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与本变更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