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商须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资料与现场审查不符,给予否决;
3.1.7 行业内近3年((略)-(略))内有相关的的销售业绩;(需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体现设备参数的相关内容,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内容及发票为准。)销售业绩以供货量为准。
3.1.8 近3年((略)-(略))资产状况良好,财务盈利。(提供其中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1.9 投标商须承诺至少1个供暖季(含)的质保期;供货周期须保证甲方下订单后(略)个自然日到货。
3.1.(略) 投标商须承诺所提供的产品浓度及使用效果须达到招标技术协议的要求。若在产品检验和验收的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产品没达到招标技术协议的要求等情况下,买方不予结算。
3.1.(略) 投标人需提供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gov.cn)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查询页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费用:(略)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6.3.其他重要要求:(略)
6.4.投标说明:(略)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