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采购方式:(略)
- 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略)
2、更正内容:(略)
(一)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咨格要求:(略)
(二)基础报价书(项目编号:(略)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略)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略)
1.6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涉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中强制采购产品。
2.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2.4具体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3.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3.3除能源、金融、通信、保险等相关的特殊行业分公司外,其余行业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并注明相关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3.4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供应商;
3.5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6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7行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略)
(二)基础报价书(项目编号:(略)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位供应商重新下载磋商文件,并参照附件中磋商文件要求以及交易中心系统制作响应文件。
- 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故不作延期处理。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