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
(四)公告媒体:(略)
二、更正信息
(一)更正事项:(略)
(二)更正内容:
1、原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的第六小条采购需求:
为宿城区“十三五”期间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购买小额人身及财产保险,解决低收入农户因突发意外伤害所造成的损失,防止因意外伤害造成农户返贫。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现变更为:
为宿城区“十三五”期间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及“十四五”新识别低收入人口 (四类人员) 购买小额人身及财产保险,解决低收入农户因突发意外伤害所造成的损失,防止因意外伤害造成农户返贫。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2、原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一条项目概况的第一小条项目简介: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会议精神,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保险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略)〕(略) 号)、《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宿政发〔(略)〕(略) 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宿区办发〔(略)〕(略) 号)等文件要求,接续做好脱贫攻坚给予的财政保障政策,努力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宿城样板。
为宿城区“十三五”期间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购买小额人身及财产保险,解决低收入农户因突发意外伤害所造成的损失,防止因意外伤害造成农户返贫。
本次采购内容宿城区(略)年度农村小额人身及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本项目预算价(略)万元。
现变更为: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会议精神,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保险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略)〕(略) 号)、《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宿政发〔(略)〕(略) 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宿区办发〔(略)〕(略) 号)等文件要求,接续做好脱贫攻坚给予的财政保障政策,努力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宿城样板。
为宿城区“十三五”期间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及“十四五”新识别低收入人口 (四类人员) 购买小额人身及财产保险,解决低收入农户因突发意外伤害所造成的损失,防止因意外伤害造成农户返贫。
本次采购内容宿城区(略)年度农村小额人身及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本项目预算价(略)万元。
3、原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二条保险内容的第一小条保障对象:
宿城区“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承保出生 (略) 天以上所有人群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其中意外伤害包含自然灾害。
现变更为:
宿城区“十三五”期间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及“十四五”新识别低收入人口 (四类人员) ,承保出生 (略) 天以上所有人群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其中意外伤害包含自然灾害。
4、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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