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不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
3.1.7 投标人须承诺“按照 HSE 要求,中标人负责标的物所有权移交给招标人之前的所有健康、安全、安保、环境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保证物资包装、运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有关要求及满足中国石化 HSE 及绿色企业创建相关要求”。
3.1.8 投标人须承诺货到现场后,投标人派专人至现场与招标人共同验收。
3.1.9 投标人须承诺“保证所投产品型号、品牌和用户现场使用的配件型号品牌一致,供货时如出现不符由供货商承担一切责任”,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为原厂正品配件。
3.1.(略)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标的物至少三个品牌生产商的唯一授权书,提供的授权书必须涵盖本次投标产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略)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与用户单位取得联系,由现场维保人员带领实地考察并提供方案(部分配件需要测绘)。
3.1.(略) 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为原厂正品配件。
3.1.(略) 投标人须承诺所投标的物执行单价价格不能高于中石化BW系统价格
3.1.(略) 投标商必须提供在线分析仪及备件至少在使用单位的售后服务能力证明文件。
3.1.(略) “必须提供投标人的 ISO (略)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O(略) 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及 OHSAS (略) 或ISO(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3.1.(略)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费用:(略)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6.3.其他重要要求:(略)
6.4.投标说明:(略)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