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方山、鸠山、火龙供水连接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不见面开标)
第一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变更内容:
第一标段(禹州市方山、鸠山、火龙供水连接工程总承包EPC建设项目)和第二标段(禹州市方山、鸠山、火龙供水连接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变更为:
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略)
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的,银行保函应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并提供所办保函的保函编号、查询号、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真实合法的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投标人如需使用电子保函,可以登录http:(略)
投标人电子保函办理步骤:(略)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2.1投标人网上报名后,登录http:(略)
2.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2.3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并将缴纳凭证“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2.4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保证金缴纳绑定问题咨询电话:(略)
3、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汇款凭证无须备注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5、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划分的标段依次转账。
6、《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获取方法:
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
7、《许昌网上交易保证金缴纳操作示意卡》、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基本户备案操作手册》链接地址:(略)
8、凡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同一标段相同子账号的,保证金暂不予退还,并依照《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许公管委〔(略)〕1号)规定,进行调查、认定、记录、并予以公示公告。对是否涉嫌串通投标,经调查核实后,记录不良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受理投诉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