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磋商的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变更为:(略)
二、原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中,"文件接收时间"变更为"(略)年9月(略)日(略):(略)
三、原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第一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新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合法有效的办学许可证,并包含电工工种、乡村旅游服务(或共同包含中式烹饪、客房服务、餐厅服务)工种、缝纫工种。
3.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原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第三章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新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合法有效的办学许可证,并包含电工工种、乡村旅游服务(或共同包含中式烹饪、客房服务、餐厅服务)工种、缝纫工种。
3.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原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第三章 三、供应商应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新增”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六、原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第四章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新增”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9.1供应商具备合法有效的办学许可证,并包含电工工种、乡村旅游服务(或共同包含中式烹饪、客房服务、餐厅服务)工种、缝纫工种(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9.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9.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9.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原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第四章 三、供应商应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新增”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原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新增 格式1-6 七、联合体协议 ,由于字数过多详见附件.
八、原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6 师资力量 对应的评分标准 新增” 注:(略)
九、原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7 履约能力 对应的评分标准 新增” 注:(略)
十、其余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