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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衢州市衢江区交建建材销售有限公司钢材采购项目(第二批)的更正公告(一)

所在地区: 浙江-衢州-衢江区 发布日期: 2022年8月26日
变更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招标编号:QJQC{2022}212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度衢州市衢江区交建建材销售有限公司钢材采购项目(第二批)

3、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8月18日

二、更正事项

1、原招标公告中: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5.1 钢材购销合同 第一条: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厂牌3、合同期内钢材综合结算单价定价方式如下:

“(3)若供方因货源调剂困难,无法足额及时提供HRB400型建筑钢筋的,则在需方许可情况下可供应HRB400E型建筑钢筋,HRB400E型建筑钢筋的基础单价按本条2.(2)规则所确定的相应规格品牌信息价下浮15元/吨核算。”

更正为:删除此条款。

2、原招标公告中: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5.1 钢材购销合同 第五条: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供方应在每周一将上周送货单据及送货清单及时发送给需方予以核对确认,如供方未能及时提供送货单据及送货清单,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支付每次1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可在未支付的货款中抵扣)。”

更正为:删除此条款。

3、原招标公告中: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5.1 钢材购销合同 第五条: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2.结算:货款按月结算,供货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每月20日为结算日,供方应及时提供当月收货回单并与需方签署对账单,当月25日视作当期结算完毕。”

更正为:“2.结算:货款按月结算,供货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每月23日为结算日,供方应及时提供当月收货回单并与需方签署对账单,当月25日视作当期结算完毕。”

4、原招标公告中: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5.1 钢材购销合同 第五条: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3.支付:双方确认的对账单和发票是需方付款和供方索款的依据。当期结算完毕后的第60日为需方支付到期日,需方在到期日支付给供方结算货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供货完毕且最终结算后60天(需方需提供供货完毕证明)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最终保证责任。 ”

更正为:“3.支付:双方确认的对账单和发票是需方付款和供方索款的依据。当期结算完毕后的第30天(需方需提供供货完毕证明)付清。”

5、原招标公告中: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5.1 钢材购销合同 第六条:违约与索赔

“2.履行合同过程中,供方在退货或非不可抗力出现的前提下不能按期交货导致需方停工待料等方面发生违约:【违约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1)供货不及时或数量不满足要求,并导致需方施工等料的,供方须承担每次1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需方可在未支付的货款中抵扣),同时需方有权另行购买钢材,且供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材料的差价等,需方可在未支付的货款中抵扣),有三次(含)以上该行为,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2)所供货物经需方工程项目业主、监理、需方上级单位、需方抽检不合格而引起退货的,供方须承担每次2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需方可在未支付的货款中抵扣),有三次(含)以上该行为,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3)供方逾期供货超过 10 日(指合同约定到货期限之日起10天),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该批货物总价的10%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更正为:“2.履行合同过程中,供方在退货或非不可抗力出现的前提下不能按期交货导致需方停工待料等方面发生违约:【违约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1)供货不及时或数量不满足要求,并导致需方施工等料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所供货物经需方工程项目业主、监理、需方上级单位、需方抽检不合格而引起退货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供方逾期供货超过 10 日(指合同约定到货期限之日起10天),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原招标公告中:第三章 采购需求 3.2其他要求钢材包件:1

“(1)供货不及时或数量不满足要求,并导致需方施工等料的,供方须承担每次1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需方可在未支付的货款中抵扣),同时需方有权另行购买材料,且供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材料的差价等,需方可在未支付的货款中抵扣),有三次(含)以上该行为,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

(2)所供货物经需方工程项目业主、监理、需方上级单位、需方抽检不合格而引起退货的,供方须承担每次2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需方可在未支付的货款中抵扣),有三次(含)以上该行为,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承担违约责任;”

更正为:“(1)供货不及时或数量不满足要求,并导致需方施工等料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所供货物经需方工程项目业主、监理、需方上级单位、需方抽检不合格而引起退货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未涉及内容按原招标公告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衢州市衢江区交建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0-2290661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文苑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衢州市和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柳工 电话:0570-3023267、3026136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文苑路2号

2022年8月26日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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