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开评标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方交易主体:(略)
为全面贯彻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 (略) 号公告精神以及
广安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确保我公司代理项目开评标工作
有序进行,保障各方交易主体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略)
一、即日起,凡进入我公司开评标现场的各方交易主体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
码、行程码,扫场所码,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工作,来自相关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
市所在区)公布了本土感染者的人员还须提供 (略)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配合
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我公司开评标现场。
二、各方交易主体若存在“发热、咳嗽、气促”等相关症状,以及近 (略) 天有疫
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开评标、业务办理等现场活动,
应委托其他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参加。
三、疫情防控期间,各方交易主体前来我公司参加投标、开评标、业务办理等现场活动
的, 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做好防护措施,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疏导,交易活动结束或业务
办理完毕后立即离场。
四、采购人、供应商等应配合我公司现场人员的管控工作,现场管理人员发现不听
从提醒劝阻的,将劝离现场,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当天被抽取到我公司参加评标(评审)活动的专家,应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
程码,扫场所码,积极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工作,评标(评审)全程佩戴口罩,不配合
疫情防控的人员, 将按有关评标专家信用管理规定及防疫规定处理。
六、各方交易主体应实时关注当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防控要求有变化的,以最新
发布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