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第二章磋商须知,二、总则
(略).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略).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略).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略).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略)〕(略)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更正为:
(略).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略).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略).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略).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略)〕(略)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略).4 供应商无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可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印刷部分)、非关键性工作(印刷部分)分包给具有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分包单位,必须经采购人同意,除此之外,其他内容不允许分包。
二、将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
3.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略)
更正为:
3.供应商无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可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印刷部分)、非关键性工作(印刷部分)分包给具有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分包单位,必须经采购人同意,除此之外,其他内容不允许分包。
三、将第一章磋商邀请的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磋商的时间):(略)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更正为: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磋商的时间):(略)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