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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镇梅岙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溪镇梅岙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龙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玉环市住建和城乡建设局补助和龙溪镇自筹解决,委托台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本工程位于龙溪镇梅岙工业园区内,主要内容为现状排水管道的缺陷修复、局部污水管道沉降段开挖翻建、局部新建雨水管道、垃圾中转站新建厌氧池、钢棚和现状管道冲洗、清掏垃圾等内容。
涉及主要工程量有DN(略)污水管HDPE缠绕A型管(略)m、雨水管DN(略)污水管HDPE缠绕A型管(略)m、DN(略)污水管HDPE缠绕A型管(略)m、DN(略)自应力钢筋混凝土管(略)m、(略)*(略)污水检查井(略)座、(略)*(略)污水检查井2座、(略)*(略)雨水口重建(略)座、管道非开挖修复4处、管道开挖修复(略)处、厌氧池建造1座、现状检查井内粉刷修复、水泥混凝土路面凿除及恢复(略)m2等;具体详见施工图。
2.1.2 本工程造价:(略)
2.2招标范围:(略)
2.3本次招标分为:(略)
2.4 计划工期(不超过):(略)
2.5质量标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要求投标人为营业执照上具有“管道检测”或“CCTV检测”经营范围的企业。
3.3要求投标人自(略)年6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价(略)万元及以上的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施工业绩(工作内容必须包含管道非开挖修复)。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价以施工合同中载明的金额为准。
3.4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建不作要求。
3.5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5.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方式:(略)
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p>
<p>7.发布公告的媒介</p>
<p>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略)</p>
<p>8.联系方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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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width=) 招 标 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