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它要求:(略) 1.成交供应商需要根据采购人岗位的需求,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服务人员上岗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采购人一切相关损失。成交供应商所拟派的服务人员应不少于(略)人,且根据采购人的教学要求,拟配置的服务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略)周岁或以下; (2)教学服务人员需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毕业证书; (3)具有教师资格证; (4)通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应聘英语教师岗位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备活动策划以及组织管理能力,热爱教育工作并对中学教学有一定认识,愿意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义务,遵守师德规定和单位制度;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工作。 2.对配置到采购人指定场所的服务人员,成交供应商有义务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并参考采购人的规章制订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工作要求、工作完成标准等)予以规范,以加强管理。 3.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按采购人的要求履行服务义务,对采购人的指令及工作指派应及时传达并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需要或情况紧急的前提下,采购人也有权直接向成交供应商所配置的外派人员发出指令,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其人员听从指挥并服从安排。 4.由于采购人工作单位的特殊性,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均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指派的项目服务人员的情况进行了解。如遇采购人检查或评估需要,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人员的信息清单等资料接受检查。 5.成交供应商拟派的服务人员疏忽、大意或处理不当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等,并导致他人伤亡或财物损失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6.为保证该项目的管理服务水平,成交供应商拟配备的总人数以及各岗位设置人数应合理、资质应满足服务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辅助岗位出现缺岗(包括但不限于因为病假、学校依约要求更换等原因)时,成交供应商应在5天内及时响应并安排人员及时补充到岗,保证学校工作正常开展。另外,若采购人举行大型活动或接待任务,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无条件安排足够的人员给予配合,并保证服务到位,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7.如遇到国家或地方有关假日或专项突击性检查、参观等,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做好相应的管理服务项目,并接受检查。 8.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出现自然灾害或重大事件时,须组织自身的人员积极响应采购人的要求参与工作。 9.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其服务人员的名册和相应的身份证、婚育证、健康证、暂住证、上岗证、毕业证和资格证的复印件。对员工进行法制、安全和礼仪教育,岗前培训。 (略).合同期满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采购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撒离,并做好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略).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能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