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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子山庄和党校2号楼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更正公告[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浙江-湖州-长兴县 发布日期: 2022年5月17日
变更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XWCX-2022-0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扬子山庄和党校2号楼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文件“第四章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的“三、评分细则及标准”中“1.价格分(60分)”的注解修改注:价格扣除说明(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46号)的规定,若工程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此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注:价格扣除说明(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若工程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建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此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5% 的扣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报价给予 5% 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2采购文件“第四章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的“三、评分细则及标准”中“1.价格分(60分)”的注解修改承接上文: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由本单位承担工程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此办法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报价给予 5% 的扣除。上述(1),(2),(3)价格扣除不重复计算,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此项由磋商小组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承接上文: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由本单位承担工程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此办法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报价给予 5% 的扣除。上述(1),(2),(3)价格扣除不重复计算,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此项由磋商小组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未提及的内容不做修改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人民政府龙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双拥路2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钦立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229590

质疑联系人:蔡建新

质疑联系方式:0572-6209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明珠商务大厦7层70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032988

质疑联系人:徐黄莹

质疑联系方式:0572-60329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和长兴大道交叉口

传 真:/

联系人 :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价格中小企业扣除更改 900000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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