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 本项目第 4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略).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略).1 合同价格形式”修改为:
“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①因工程量清单有错、漏影响工程造价在±3%(含±3%)以内的;
②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变化;
③材料价格变动[不含钢(管)材(钢筋、钢板、型钢、钢管含镀锌钢管、焊接钢管、无缝钢管等)、铝合金型材、铝单板、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凝土、砂石、玻璃、电线电缆、铜管、铸铁管等,以及单项材料或设备占单位工程总造价 1%(含)以上的材料的施工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超过基期价±5%以上的部分。材料基期价按招标控制价编制期对应的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综合价确定,下同];
④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略)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合同价款可进行调整。
1、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且变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
2、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结果与实际不符,导致基础工程发生变更的。
3、在施工期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人工费调整指数、厦门市建设局发布了厦门市人工费调整指数;
4、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钢(管)材(钢筋、钢板、型钢、钢管含镀锌钢管、焊接钢管、无缝钢管等)、铝合金型材、铝单板、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凝土、砂石、玻璃、电线电缆、铜管、铸铁管等,以及单项材料或设备占单位工程总造价 1%(含)以上的材料价格变化,且变化超过材料基期价的±5%的部分。
合同价款可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
(1)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按规定程序按实核增核减。
(2)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①增减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在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上下 (略)%幅度范围以内(含 (略)%)的,按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计算所增减的工程造价;
②增加的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但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项目综合单价 (略)%幅度范围以外的,按招标控制价中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中标价与控制价相比降幅系数计算所增加的工程造价;
③减少的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但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低于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 (略)%幅度范围以外的,按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中标价与控制价相比降幅系数计算所调减的工程造价;
④增减工程量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信息,并按照中标价编制原则计算后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略)%;若定额缺项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市造价管理机构或工程预结算审核部门审核后确定。
(3)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
①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且其材料单价在招标控制价相应材料单价上下 (略)%幅度范围以内(含 (略)%)的,根据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
②虽然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已有,但材料单价在招标控制价相应材料单价上下 (略)%幅度范围以外的,根据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
③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厦门建设工程信息》施工期间公布的材料单价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如《厦门建设工程信息》没有公布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价格,发包人审定,审定程序按照厦财建[(略)](略) 号文规定。
⑸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钢(管)材(钢筋、钢板、型钢、钢管含镀锌钢管、焊接钢管、无缝钢管等)、铝合金型材、铝单板、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凝土、砂石、玻璃、电线电缆、铜管、铸铁管等,以及单项材料或设备占单位工程总造价 1%(含)以上的材料价格变化,且变化超过材料基期价的±5%的部分。该部分的材料价差调整和计取方法如下:
当主要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超过 5%时,可调价差的计算规则:(略)
当主要材料价格下降幅度超过 5%时,可调价差的计算规则:(略)
其中:(略)
3、其他价格方式:(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