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剡山小学操场改扩建工程[变更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绍兴-嵊州市 | 发布日期: | 2022年3月22日 |
嵊州市剡山小学操场改扩建工程
第1号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嵊州市剡山小学操场改扩建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A3303270430001165)澄清文件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3.2.5省外企业需取得《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修改为:“3.2.5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相关证明或网页截图。”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其他要求:省外企业需取得《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修改为:“1.4.1其他要求: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相关证明或网页截图。”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如有)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修改为:“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相关证明或网页截图(如有)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原招标文件第八章四、投标人基本情况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如有)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修改为“本表后应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相关证明或网页截图(如有)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到关于“《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都修改为“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相关证明或网页截图。”
6、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第1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1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招标人: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
| 第1号澄清文件.pdf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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