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高铁核心区建设(开发)项目冶山路、园林路、支路二、广场东路、滨河路、郑集路等交通设施项目变更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zqt(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天长市高铁核心区建设(开发)项目冶山路、园林路、支路二、广场东路、滨河路、郑集路等交通设施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略)年2月(略)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略)
交易文件资信评审细则投标人综合实力中投标人提供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辆(高空作业车辆)1辆,总质量≥(略)kg自有的得2分,租赁的得1.5分。现调整为:(略)
补充滨河路(学苑路-天宁大道)图纸。
更正日期: (略)年2月(略)日
问:(略)
答:(略)
问:(略)
答:(略)
第一项业绩:(略)
第二项业绩:(略)
提供[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交工或竣工)]或[合同、验收报告(交工或竣工)]
注:(略)
①中标通知书(须加盖交易中心(采购中心)等招投标管理部门公章或见证备案章,无盖章的还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链接);
②施工合同(必须反映出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
③验收报告(交工或竣工)(须有签字盖章页、交工或竣工日期明确,至少有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主体盖章,否则不予认可,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备案证书不认可)。验收报告(交工或竣工)的时间必须在(略)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④上述材料合同或验收报告(交工或竣工)不能够充分有效证明该工程业绩的工程规模、内容、类型名称等内容的,还需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检验电子标书)
⑤同时提供第一项业绩或第二项业绩的按最高分计分,不累计得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庆成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