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乌尔禾县(略)年度5万元以下小微DICT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比选)
中选人更正公示
针对(略)年2月(略)日发布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乌尔禾县(略)年度5万元以下小微DICT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比选)”中选人公示,中选单位为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因本项目中选人“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在项目公示期内,因“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资源有变,无法满足项目服务需求,故自愿放弃本项目中选资格。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比选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并与比选人确认后,确定由本项目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参选人“克拉玛依市昆仑云网信息工程有限公”为中选人。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变更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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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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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人(按综合排名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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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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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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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乌尔禾县(略)年度5万元以下小微DICT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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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昆仑云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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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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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略)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略)
邮箱地址:【(略)@qq.com】
比选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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