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项目基本情况中“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现变更为“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2、原采购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5.1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现变更为“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编制城乡规划、提供专家咨询等相应能力的规划或管理咨询服务类企业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原采购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5.2 (略)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略)年(略)月(略)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现变更为“5.2 (略)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略)年(略)月(略)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提供(略)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原采购公告获取采购文件中“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在本代理公司报名:
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书面申请或授权委托书为打印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②营业执照;③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税票或缴税银行进账单等盖章的复印件);④(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⑤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现变更为“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1)营业执照副本(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包含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2)资质证书副本(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包含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项目负责人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略)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税票或缴税银行进账单等盖章的复印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原采购公告响应文件提交中“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现变更为“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6、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