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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公共环境消杀效果评估及抗药性监测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浙江-绍兴-诸暨市 发布日期: 2022年2月14日
变更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诸广和2022-01-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公共环境消杀效果评估及抗药性监测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5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6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5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6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业绩4.投标人具有“四害”监测评估服务项目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没有不得分;(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缺少其中任意一项资料的本项均不得分。)5.投标人具有抗药性监测业绩的业绩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没有不得分。(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缺少其中任意一项资料的本项均不得分。)4.投标人具有“四害”监测评估服务项目业绩的得0.5分,具有抗药性监测业绩的业绩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缺少其中任意一项资料的本项均不得分。)5.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能力、实施水平、质量保障能力、业务熟悉程度等情况酌情打分,0-5分。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对本项目的其他合理化建议、要求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对本项目的其他合理化建议、要求,建议须具有针对性,能够实质性反映实际问题,酌情打分(0-3分)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对本项目的其他合理化建议、要求,建议须具有针对性,能够实质性反映实际问题,酌情打分(0-5分)
4履约保证金项目实施前中标方需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七天内退还,不计息。项目实施前中标方需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金额2.5%的履约保证金,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七天内退还,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可以以转账、汇款、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形式提供。
5付款方式及要求合同价款的支付由市、街道爱卫办对中标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达到质量要求后,第6个月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11个月支付合同金额的40%;服务期满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因现场评估质量问题导致2022年省级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现场评估不通过的,扣除合同价款的50%)合同价款的支付由市、街道爱卫办对中标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11月支付合同金额的70%;服务期满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因现场评估质量问题导致2022年省级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现场评估不通过的,扣除合同价款的50%)
6开标时间变更2022年2月18日14:00时2022年3月1日14:00时

更正日期:2022年02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更正(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各投标单位必须遵照执行,其他未作修改的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具体补充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诸暨市高湖路4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7252119

质疑联系人:张雪梅

质疑联系方式:0575-87252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8楼

传 真:0575-87911619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招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7911619

质疑联系人:赵堡英

质疑联系方式:0575-879116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传 真:0575-87023633

联系人 :吕康玮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1685

根据浙财采监〔2022〕3 号文件要求,2022年诸暨市卫生健康局病媒生物公共环境消杀效果评估及抗药性监测采购项目(编号:诸广和2022-01-10),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补充) 230000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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