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物流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更正公告[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滨江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22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DSYF2021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物流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文件付款方式 | 第七章 付款方式及要求1、付款方式(1)乙方在签定合同后7天内,向甲方提供签约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2)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经甲方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3)大楼内管道井主管及楼层内主管道到货并安装完毕经甲方初验合格后(该验收并不免除乙方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 (4)病房设备带及站房设备到场后经甲方单位初验合格后(该验收并不免除乙方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5%。 (5)在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过试运行,通过验收并按甲方要求移交所有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6)通过验收并试运行二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5%,余款2.5%待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经全过程咨询单位、甲方确认后10工作日内付清(不计利息)。 | 第七章 付款方式及要求1、付款方式(1)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7天内,向采购人提供签约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2)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3)系统中轨道、管道等机械设备货物进场经采购人验收确认(该验收并不免除卖方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货款;(4)系统中控制设备和输送小车等货物进场经采购人验收确认(该验收并不免除卖方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像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货款;(5)在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过试运行,通过验收并按买方要求移交所有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5)通过验收并试运行二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5%,余款2.5%待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经买方确认后10工作日内付清(不计利息); |
| 2 | 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物流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 | 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医用气体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 浙大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物流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 3 | 样品送达时间及送达地址 | 样品提交时间、地点、联系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样品提交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并办理样品送达登记手续,投标人原则上仅限派1名授权代表到场递交样品,递交完毕后立即离场。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样品。(项目现场登记人:向工,联系电话:18857696364)。 | 样品提交时间、地点、联系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6:30之前将样品提交至上虞区嘉和路118号滨江越珑府16幢1单元202室,并办理样品送达登记手续,投标人原则上仅限派1名授权代表到场递交样品,递交完毕后立即离场。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样品。样品上不得体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现场登记人:向工,联系电话:18857696364)。 |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东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陈林超
项目联系方式:0575-82893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东信大道志成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刘雪晴
项目联系方式:18655648191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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