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服务和商务要求”的“包3:(略)
二、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服务和商务要求”的“包3:(略)
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中“五、开标与评标”中:
1、删除“表3-2 技术评审标准表(包3适用)”表格。
2、“表3-3 技术评审标准表(包6适用)”更正为“表3-3 技术评审标准表(包3、包6适用)”
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至(略)年(略)月5日(略)时(略)分(略)秒。
五、本项目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地址)更正为:(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医院采购医疗设备维保服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略)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于(略)年(略)月9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医院采购医疗设备维保服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服务和商务要求”的“包3:(略)
二、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服务和商务要求”的“包3:(略)
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中“五、开标与评标”中:
1、删除“表3-2 技术评审标准表(包3适用)”表格。
2、“表3-3 技术评审标准表(包6适用)”更正为“表3-3 技术评审标准表(包3、包6适用)”
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至(略)年(略)月5日(略)时(略)分(略)秒。
五、本项目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地址)更正为:(略)
其他不变。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招标人名称:(略)
招标人联系人:(略)
招标人电话:(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曹敏、余力、赖希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略)号(略)楼
电话:((略))(略)/(略)/(略)传真:((略))(略)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