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第九医院招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江北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14日 |
发布时间:2021-10-14 04:4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BSD2021-0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市第九医院招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公告中“四、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及地点”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3日13: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制作、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3日13: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3日13: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 |
| 2 | 招标公告中“六、其他补充事宜”中“2.其他事项” | 2.1供应商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注册具体要求及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未注册供应商应当注意注册登记所需时间,以免影响投标。2.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分网(http://jiangbei.bidding.gov.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2.3关于在线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具体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因未注册入库供应商、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指南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CA)。(3)投标文件制作:3.1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3.2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为载体,投标人应当确保U盘能够打开运行并正常使用)密封,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递交至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育才路138号北投大厦南楼7楼)。3.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3.4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若无法读取或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方可调用以U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对“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出现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的情况,则该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3.5本项目投标人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 2.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2.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2.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分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2.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代表(原则上最多派一名)全程佩戴口罩进入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3 | 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7点” | 投标文件组成:1、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 份。2、可提供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后缀为:jmbs)。3.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后缀为:bfbs(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上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无效。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 投标文件组成: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 4份和书面投标文件正本相一致的电子扫描件(带公章扫描件)1份(仅供存档)。 |
| 4 | 招标文件总则中“(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 1、投标人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人应▲①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 份。②可提供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以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按“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制作的备份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3、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标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如有)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5、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7、投标人递交的企业宣传册、产品宣传册不属于投标文件有效组成资料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人应按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 4 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与正本一致的电子投标文件扫描件1份(仅供存档)放入报价文件包封中一同密封递交。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双方盖章外,其余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处只需联合体的牵头人盖章。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
| 5 | 招标文件总则中“(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 1、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单独包封,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 1.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分别密封在不同的包封内,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子包号、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正本一致的电子投标文件扫描件1份(仅供存档)放入报价文件包封中一同密封递交。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
| 6 | 招标文件总则中“四、开标” | (一)开标准备投标人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信息登记后立即离开,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记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登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二)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4.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 (一)开标准备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人参加开标的,应签到。(二) 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2、提请供应商代表或公证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名确认;3、当众拆封、清点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同时告知供应商代表拆封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对不符合装订要求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供应商代表。4、技术商务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技术商务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有效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情况,无效供应商代表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5、拆封供应商报价文件,宣读《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供应商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6、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组织评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1、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审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2、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审小组组长。3、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审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审小组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5、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6、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审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7、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评审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四)评标委员评审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5、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审小组组长提出。经评审小组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6、评审人员需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7、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供应商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供应商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供应商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
| 7 |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采购代理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到场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一、开标(一)开标准备投标人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信息登记后立即离开,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记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登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二)、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4.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三) 开标程序: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第一阶段:(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第二阶段:(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投标人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5)开标会议结束。2、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有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投标人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二、评标委员会(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如采购人不派代表评审,则评委会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三)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2、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存在行政隶属关系;3、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人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4、是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投标人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5、评审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6、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中超过一名;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三、评标方法(一)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二)评分权重评分项目 技术、资信及商务分 价格分权重(%) 70 30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参与评审价格=投标价格×(1-价格折扣率)价格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价格权值×100价格折扣率=6%(价格折扣率: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2、合格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商务分。3、报价要求:本次采购设有预算价(或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超出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技术商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三)投标文件的澄清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投标人在政采云系统中就本项目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评标程序(一)资格条件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类别 审查内容资格条件审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招标采购方式暂行实施规程》,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一、总则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综合评分法评,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标将对符合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过程1. 初步审查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打分。评委打分参照:评分标准。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进行独立打分,汇总所有评委会成员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报价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评分标准表进行统一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最终汇总技术商务得分和报价得分。4. 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5.中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6.综合评分法评分 |
| 8 | 系统招标公告中项目名称 | 宁波市第九医院招标采购项目 | 宁波市第九医院全院打印服务外包租赁项目 |
更正日期:2021年10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第九医院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祥北路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东南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5012966
质疑联系人:0574-55012967
质疑联系方式:13486080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宁慈东路699号(创意1956)6组团H工作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瑶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636525
质疑联系人:方海杰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63652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传 真:/
联系人 :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388098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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