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路桥区(市、区两级)河道排污口整治项目排查项目的更正公告[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浙江-台州-路桥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6月11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JLQ2021-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路桥区(市、区两级)河道排污口整治项目排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评标办法商务和技术文件第1点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提供本单位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同时具有①排污管网或排水口调查或检测、②清淤疏通、‘’③非开挖修复三项工作内容的项目,每个有效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类似项目业绩仅包含部分工作内容的(部分工作内容是指排污管网或排水口调查、检测、清淤疏通、非开挖修复工作其中一项或多项工作内容),每个有效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 投标人提供本单位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同时具有①排污管网或排水口调查或检测、②清淤疏通、③非开挖修复三项工作内容的项目,每个有效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类似项目业绩仅包含部分工作内容的(部分工作内容是指排污管网或排水口调查、检测、清淤疏通、非开挖修复工作其中一项或多项工作内容),每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10分。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
| 2 | 采购需求第五条施工要求第11点、合同相应条款 | 在以后实际施工过程中,如需发现排查结果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须补测的,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如中标人不按要求到场补测的,采购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补测,费用在余款中扣除。如补测数量超过15%的(按区域统计,不按整个项目统计,有多个区域不符合要求的,处罚累加计算),按以下方式处理:补测数量在15%(含)-25%(不含)的,扣除履约保证金2%;补测数量在25%(含)-35%(不含)的,扣除履约保证金5%;补测数量在35%(含)及以上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且不支付该区域的排查费用(已支付的费用,在其他区块费用中扣回)。 | 在以后实际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排查结果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须补测的,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如中标人不按要求到场补测的,采购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补测,费用可直接在余款中扣除。如补测数量超过15%的(按区域统计,不按整个项目统计,有多个区域不符合要求的,处罚累加计算),按以下方式处理:补测数量在15%(含)-25%(不含)的,扣除履约保证金2%;补测数量在25%(含)-35%(不含)的,扣除履约保证金5%;补测数量在35%(含)及以上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且不支付该区域的排查费用(已支付的费用,由中标人退还给采购人(甲方)或由甲方在其他区块费用中扣回)。 |
| 3 | 采购合同第四条付款方式 | 本项目按月支付进度款。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开始调查工作后10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的5%;采购人在确认每月完成工程量结果后14天内,应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的40%;完成所有调查外业工作、提交所有成果报告并经采购人确认后10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进度款的15%。中标人完成所有调查外业工作、提交所有成果报告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验收合格,一年后付余款的35%;二年后付余款的35%,三年后结清。 | 本项目按月支付进度款。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开始调查工作后10天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的5%;采购人在确认每月完成工程量结果后14天内,应向供应商支付进度款的40%;完成所有调查外业工作、提交所有成果报告并经采购人确认后10天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进度款的15%。供应商完成所有调查外业工作、提交所有成果报告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验收合格,一年后付余款的35%;二年后付余款的35%,三年后结清。如有非开挖修复部分质量保修期未到期的,扣留该部分质量保修金。以上付款条件中同时需具备乙方开具合格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
| 4 | 采购合同第五条甲方工作第1点 | 甲方解决乙方外业调查过程中政策处理、土方临时堆放场地及协调沟通的工作。 | 甲方解决乙方外业调查过程中政策处理;沙石、污泥等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协调沟通的工作。 |
| 5 | 采购合同第七条履约担保 | 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暂定合同价的5%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所有调查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80%,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两年后无息退还。保函形式提交的不予退还。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及时到位为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到位服务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 | 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纳暂定合同价的5%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完成所有调查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80%,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两年后无息退还。保函形式提交的不予退还。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及时到位为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到位服务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扣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导致履约保证金数额(包括保证人依据保函承担的金额)低于暂定合同价的5%的情形的,则乙方应立即补足,否则甲方可没收剩余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的损失。 |
| 6 | 其他说明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字样。 | 所有“采购需求”字样修改为“项目需求” |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峰江街道办事处(1),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人民政府(2),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桐屿街道办事处(3),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螺洋街道办事处(4),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路南街道办事处(5),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人民政府(6),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人民政府(7)
地 址:台州市峰江街道人民路16号(1),金清镇人民政府金清大道东1号(2),桐屿街道屿城路482号,桐屿街道办事处。(3),台州市路桥区螺洋居青春路17号(4),台州市路桥区(5),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新兴路90号(6),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青龙东路56-1号(7)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超级机构管理员(1),党政综合办公室 采购(2),梁桉(3),郏婷婷(4),超级机构管理员(5),超级机构管理员(6),毛宇星(7)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134) 86291222(1),(0576) 828-83676(2),(018) 85865233(3),(0576) 82352188(4),(0576) 824-35258(5),(0576) 82655172(6),(0576) 827-20260(7)
质疑联系人:331004375101fp(1),党政综合办公室(2),331004374101fp(3),331004373101fp(4),331004371101fp(5),331004377101fp(6),331004378101fp(7)
质疑联系方式:13486291222(1),0576-82883676(2),0576-82335510(3),0576-82352188(4),18767605116(5),18267625368(6),139686321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市路桥区花鸟巷23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建经分公司2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62681081
质疑联系人:经办员
质疑联系方式:1336268108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罗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6-8251652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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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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