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现删除“总则:(略)
2、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四、监测工作的实施(四)工作内容:(略)
(4)河涌周边环境巡查和水质异常跟踪监测定期开展河涌周边环境巡查,重点识别水质自动监测站周边及沿河环境的污染问题或风险,并汇总提交业主单位;必要时由专业技术人员采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开展河道巡查和污染源识别;跟踪存在问题处置进展,并对处置成效进行现场确认;形成月度巡查报告提交。在河涌水质异常情况、超标情况发生,且相关的运维单位检查设备未发现运行异常的情况下,协助主管科室开展现场环境巡查并和调度实施手工监测,以手工监测数据对水质自动监测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确认,并结合巡查情况开展水质异常成因研判,实施应急巡查和监测后提交相应的应急巡查监测报告。
更正为:(略)
3、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现删除“四、监测工作的实施(三)设备仪器清单及监测内容:(略)
4、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现删除“七、其他需回避的情况:(略)
5、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五、设备安装、调试4.”作出以下更正:
4.所有设备均须提供壹年质保期(自验收日起计算),且均须提供两年日常运行维护(自验收日起计算)
更正为:(略)
6、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3关键条款:(略)
7、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定标四、投标文件的初审4.8.2”,作以下更正:
9)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要求的。
更正为:(略)
8、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定标《技术商务评分表》”作以下更正:
| 7 | 投标人业绩 | (略) | (略)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中山市范围内具备足够的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及运营维护业绩经验,每提供1个合同得0.5分,最高得(略)分。 注:(略) |
更正为:
| 7 | 投标人业绩 | (略) | (略)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珠三角范围内具备足够的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及运营维护业绩经验,每提供1个合同得0.5分,最高得(略)分。 注:(略) |
9、原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自查表》符合性自查”作以下更正: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且无经评委认定为无效的投标。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更正为: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略)、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四、技术(服务)部分 4.1 注:(略)
(略)、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作以下更正:
时间:(略)
更正为:(略)
(略)、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六、其他补充事宜”作以下更正:
1、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自(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6月3日(五个工作日),招标文件电子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更正为:(略)
3、因目前个别省市出现新疫情,为响应疫情防控且方便投标人参与投标,如投标人住所为疫情高风险地区或中风险地区,且在住所以外的其他省市设有分公司的,对于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投标人可授权其分公司加盖公章;对于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的地方,投标人可授权其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私章)。投标人应就授权事宜出具书面的《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授权书》复印件,未按要求附《授权书》复印件的视为无效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