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反渗透海水淡化系统改造EPC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略)(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反渗透海水淡化系统改造EPC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惠来电厂)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东端南海靖海湾岸边,距靖海镇和惠来县城分别为2km和(略)km。一期工程的1、2号2×(略)MW机组和3、4号机组2×(略)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均已经投产。
(二)招标范围:(略)
(1)整套反渗透海水淡化系统(含预处理系统)所有工艺设备、膜元件、管道、阀门、仪表等全部的附件、安装材料、备品备件等的成套供货(配套电气、热控设备,包含所需电缆、光纤等)。
(2)整套反渗透海水淡化系统(含预处理系统)内的土建(含基础)、接地、电气、照明、空调通风、上下水等设计及施工。
(3)整套反渗透海水淡化系统(含预处理系统)的安装、调试等服务。
(4)整套反渗透海水淡化系统(含预处理系统)内的控制系统逻辑组态、IFIX画面编写、通信调试(铺设一条反渗透海水淡化系统至水网核心交换机的光纤)等设计及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三)工期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A.投标人为海水淡化装置生产商,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投标人须取得海水淡化装置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不得与其所投海水淡化装置生产商参加同一标的投标,若参加,参与投标的施工方、生产商均作投标无效处理。
(3)投标人所投高压泵及能量回收装置应具有至少一项产水量(略)m3/d及以上规模反渗透海水淡化的成功应用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总经理)为靖海发电公司员工、或与靖电公司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存在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的单位不得投标。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投标人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略)
2、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略)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须登陆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略)
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略)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略)
2、递交方式:(略)
3、开标时间:(略)
4、开标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略)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略)
地址:(略)
电邮:(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