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依据
(1)《土地调查条例》((略)年修正本)(国务院令,第(略)号))。
(2)《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
(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略)-(略))。
(4)《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试用)》((略)年修订)(国土资源部)。
(5)《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稿)》((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6)《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略)〕1号)。
(7)《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略)〕3号)。
(8)《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 (修订稿)》(国土自然资源部)
(9)《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和代码》(GB/T (略)-(略))
((略))《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GB/T (略)-(略))
((略))《1:(略)
((略))《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数据技术规定》(GQJC (略)-(略))
((略))《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内容与指标》(GQJC (略)-(略))
((略))《林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LY/T (略)-(略))
((略))《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试行)》(林湿发〔(略)〕(略)号)
((略))《深圳市城市建设用地现状调查技术规程》((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略))《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略)-(略))
((略))《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略),深圳市人民政府)
((略))《深圳市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规范》(试行)((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略))《深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深国土调查办[(略)]3号)
((略))《深圳市统一空间基础网格》(SZDB/Z 4-(略))
((略))《建筑物基本指标、功能分类及编码》(SZDB/Z (略)-(略))
((略))《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程》
((略))《深圳市建筑信息调查技术规范》
以及其它经市政府批准的法定规划和依据性文件。
2.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招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中标人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成果。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组织、举办本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关的问题。
3.成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略)年综合调查数据库及相关数据库;
(2)相关统计表格;
(3)总结报告及质量检查报告。
4.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成果通过检查验收。遇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服务期限可适当延长。
5.报价要求(明确分项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依据《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成本综合预算标准》为参考;
(2)投标人应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清单(含报价依据及其详细计算过程等);
(3)投标人应根据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4)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5)投标报价为全包价,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6.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两期支付合同款。
首期款:(略)
尾款:(略)
7.违约责任
以合同约定为准。
8.项目验收方式
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深汕管理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9.技术培训要求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需求,对采购人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采购人能全面理解成果内容,确保工作方案的实施。
(略).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期限从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之日起一年。
(2)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项目审查和报告更新等技术支持。
(3)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略).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2)投标人必须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采购人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使用或者以其它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