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一)《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增加以下内容:
一、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
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 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 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 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
- 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 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
- 投标人属于本章第5条第(2)项情形的。
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 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 投标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交货时间、服务完成时间或者服务期等)、质保期、售后服务等招标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发生负偏离的;
- 商务条款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 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2条情形的;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明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需求发生负偏离的;
(2)技术需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4)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5)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招标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澄清补正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投标文件修正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4.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
5.比较与评价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
(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更改原因:(略)
(二)原“评分办法”改为“三、评标标准”。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为:(略)
现更改为:(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