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秦二厂取消STR系统变更材料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主题:(略)
我公司(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拟采购技改物资:(略)
一、报价总体要求:
1、 资质要求:(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2)若非中核集团或中国核电合格供应商,中标后需由我司安全质量处进行供应商资质评价,评价合格可正常签订合同及供货,评价不合格则中标无效。
2、 供货范围:(略)
3、 供货地点:(略)
4、 报名截止时间:(略)年4月(略)日
5、 澄清截止时间:(略)年4月(略)日
6、 报价截止日期:(略)年4月(略)日
7、 报价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址:(略)
8、 报价应包含供货的设备、服务、技术文件、包装运输和保险费等履行供货义务的全部费用以及报价方发生的所有税((略)%增值税)、费及利润之总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9、 报价中请注明物资编码、名称、分项价格、总价、制造商、报价有效期限、物资供货周期、已知晓物资需求日期、包装形式、运输方式、差异项以及是否包含危化品(易燃、易爆、易制毒)、是否包含需中国出具政府承诺的物项、是否需要最终用户声明、工具中含源的明示等其他必要内容。
(略)、 报价单位请仔细研读附件中《物项和服务质量保证分级要求表》对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要求以及合同中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条款摘要。需据此进行报价物资的质量控制。
(略)、 对于核安全局监管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包括国产及进口),报价单位均需提供制造商在中国取得的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并保证有效覆盖所报物资。清单中标注为需要核报检的进口民用核安全物资,合同后需要根据核安全局的要求进行合同备案、物资报检、验收(如必要)、开箱见证、复验(如必要),请报价时予以考虑
(略)、 报价文件应自本询价书规定的报价时间后至少(略)天内保持有效。
(略)、 如对询价物资技术信息有疑义,请及时在电子平台上反馈澄清,并尽可能一次性发送所有澄清文件,确保拟供物资与我方需求一致。超过上述规定的澄清截止时间的澄清要求(以采购工程师收到时间为准)我公司有权不予回复;
(略)、 针对澄清时电子平台上给出图片铭牌等资料的物项,请务必将信息发送到制造商确认技术条件满足现场要求后再报价。中标方如未跟厂家确认信息,纠正供货时发生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澄清除在平台上传外,请同时发送至邮箱:(略)
(略)、 报价单位在未经澄清和取得认可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替换询价指定的物项制造商/品牌/规格等。对于询价中未指定制造商和品牌的物项,应在报价中明确具体的制造商/品牌信息,否则可视同无效报价,必要时可以随附支持性技术资料。
(略)、 针对停产替代物项,请将厂家出具的正式说明函(或网页截屏、邮件截屏等)作为附件提供。采购员会将澄清结果在平台中主动澄清,请务必在报价单中按照澄清要求备注实际报价型号,否则可视同无效报价。必要时随附新旧物项技术资料及数据对比文件证明其可替代性。
(略)、 我公司保留拆分项目分签合同的权利;原则上打包项目不设预付款,支付方式:(略)
(略)、 报价方须保证报价产品渠道正规,坚决杜绝假货、翻新货。在采购项目定标过程中,秦山核电有权要求供方提供能够证明产品供货渠道正规、交货保证的支持性依据或材料(原制造厂销售授权正式依据、委托代理证书、售后服务承诺书、进度计划等)。若报价方拒绝提交秦山核电决策所需的相关材料,或提交的材料无法证明供货渠道的正规性、合法性、交货期保证,则报价视其为未实质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
(略)、 其他说明事项
(1)报价方须保证报价产品渠道正规,坚决杜绝假货、翻新货。在采购项目定标过程中,秦山核电有权要求供方提供能够证明产品供货渠道正规、交货保证的任何支持性依据或材料(原制造厂销售授权正式依据、委托代理证书、售后服务承诺书、进度计划/方案、承诺金等)。
(2)供货范围内是否包含需中国出具政府承诺的物项:(略)
(3)对秦山核电生产和采购工作产生的恶劣影响,按默认至少不低于(略)元(大写:(略)
(略)、 报价无效判定条件
(1)未提供交货期;
(2)若报价方拒绝提交秦山核电决策所需的相关材料,或提交的材料无法证明供货渠道的正规性、合理性、交货期保证,则报价视其未实质响应,报价无效。
二、报价评议方法:
技术、质量、进度符合前提下,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三、联系方式:
姓名:(略)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四、廉洁要求
1、贵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我公司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好处费等不正当利益(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潜在供应商资格。
2、如果我公司人员有向贵公司索取财物(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要求提供非工作所需的资助或便利(如安排亲属工作、安排出国出境等)等行为,贵公司有权且应该及时向我公司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督处举报(举报电话(略)-(略),举报传真(略)-(略),举报邮箱cnno-jj@cnnp.com.cn )。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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