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河道疏浚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泽潭基地淤泥清运项目(第二次)的更正公告(二)
| 所在地区: | 浙江-衢州-龙游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4月2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ZCZB2020-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游县河道疏浚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泽潭基地淤泥清运项目(第二次)
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3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2021年3月 29日发布的更正公告: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三、服务要求 2.车辆。投标时,投标人须具备至少6辆自有/租赁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须在龙游县住建局渣土办备过案,并提供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行驶证;若为租赁的,提供上述三种材料外还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 | 三、服务要求 2.车辆。投标时,投标人须具备至少6辆自有/租赁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须在龙游县住建局渣土办备过案,提供备案证明,并提供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行驶证;若为租赁的,提供上述三种材料外还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 |
2 | 2021年3月 29日发布的更正公告: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四、投标文件 | (6)投标人须具备至少6辆自有/租赁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须在龙游县住建局渣土办备过案,并提供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若为租赁的,提供上述三种材料外还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原件(合同正本为原件,副本为复印件)。 | (6)投标人须具备至少6辆自有/租赁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须在龙游县住建局渣土办备过案,提供备案证明原件(备案证明正本为原件,副本为复印件),并提供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若为租赁的,提供上述三种材料外还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原件(合同正本为原件,副本为复印件)。 |
3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地点 | 2021年4月7日9:30时整(北京时间),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2号开标室(龙游县龙翔路原香溢市场西大门二楼 | 2021年4月22日9:30时整(北京时间),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3号开标室(龙游县龙翔路原香溢市场西大门二楼 |
更正日期:2021年4月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游县河道疏浚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东华街道槐王村
联系方式:徐思 13587000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衢州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荣昌大道广和大厦五楼512室
联系人:王良洪 0570﹣7018289/13967014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梦欢
电 话:0570﹣7018289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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