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略)
九、投标截止时间:(略)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略)
现变更为: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略)
九、投标截止时间:(略)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略)
原招标文件中:
1.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附件2 评标办法 附件3 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现变更为:
1.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标方法
原招标文件中: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 投标函;2.报价汇总表;3.商务条款偏离表4.服务要求响应表5.资格证明文件;
6.承保服务方案;7.理赔服务方案;8.理赔小组人员配置;9.投标企业情况;(略).政策性加分材料(如有);(略).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如有);(略).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
现变更为: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投标文件分为投标函件部分、技术标书部分、商务标书三部分(建议装订成一册)。
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应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相关条款中具体内容为投标文件的实际组成部分。
原招标文件中:
(七)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现删除此部分;
原招标文件中: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有漏项;
(5)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发生重大偏离;
(6)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现变更为:
2.投标文件需满足下列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数目充足,重要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简历及证明书等主要内容齐全;符合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3)提供了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承诺书等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要求提供的资料并复印件盖公章;
(4)按照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了单价和总价,未发现修改工程量清单内容问题;投标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设备价格表逻辑关系一致,无重大偏差,投标人未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内容,按规定格式报价;按规定计取相关费用;
(5)工期、质量标准、质量目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要求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同一份投标文件中,仅有一个投标报价;
(7)未提出与招标文件中相悖的不合理要求;
(8)投标文件中不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不存在其他重大偏差;
(9)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且未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数据不存在大量雷同;投标报价未高于招标控制价且未低于有效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下浮(略)%,不存在投标人恶意哄抬标价的或低于成本价竞标;投标总价未严重偏离合理报价;
((略))投标人未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投标文件中未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存在其他重大偏差;
((略))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及其他内容均须按照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符合招标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原招标文件中:
1、投标单位(略)或(略)年度《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2、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略)
3、守合同重信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用等级证书
现变更为:
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略)
原招标文件中:
2.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
现变更为: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
原招标文件中:
(9)对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现变更为:
(9)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原招标文件中:
对投标单位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推荐两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现变更为:
对投标单位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第一的投标人为本项目预中标候选人。
原招标文件中:
1.4符合性审查执行投标须知前附总则第(略)条规定。
现变更为:
1.4符合性审查执行投标须知前附总则第五条第(五)项第2款规定。
原招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数目充足,重要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简历及证明书等主要内容齐全;符合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暗标编制及密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现变更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数目充足,重要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简历及证明书等主要内容齐全;符合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原招标文件中:
评分部分
6.“信用等级证书”3分:(略)
7.企业信誉4分:(略)
现删除此部分
原招标文件中:
企业业绩3分:(略)
现变更为:
企业业绩5分:(略)
原招标文件中:(略)
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