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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濮院镇敬老院社会化运营项目的更正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嘉兴-桐乡市 发布日期: 2021年1月20日
变更公告正文
浙江同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濮院镇敬老院社会化运营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10:2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濮院采购(2021)00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濮院镇敬老院社会化运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文件1.删除本采购文件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所有有关字样。
2采购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技术商务文件组成增加《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技术商务审查增加无效标废标依据“3.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的要求。
5采购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价格分第1条对于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上材料未提供不享受报价优惠)。
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7采购文件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40%,第一年考核结束后支付合同价的30%,合同到期并在考核后支付剩余尾款(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第一年考核结束后支付合同价的30%,合同到期并在考核后支付剩余尾款(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8采购文件中第二章招标需求中经营服务期限中标人服务期满并通过验收,绩效评价好、满意度高的,经招标人确认同意可以根据原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招标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合同期内濮院镇新敬老院建成启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经营服务期限:1年
9采购文件中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 __单位的___ 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 __(请填写小型、微型生产企业的名称)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10招标文件中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更正日期:2021年0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乡市濮院镇人民政府

地 址:濮院镇广场路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东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888-27039

质疑联系人:330483212002fp

质疑联系方式:0573-88827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同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303号东湖金悦8幢金悦财富中心6楼

传 真:0573-88028957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碧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8028957

质疑联系人:金炜玮

质疑联系方式:1836837108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桐乡市梧桐街道茅盾西路2号

传 真:0573-88039012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8022840

因政策原因,需要更改招标文件1100000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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