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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梧桐街道辖区易腐垃圾清运、转运项目的更正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嘉兴-桐乡市 发布日期: 2021年1月19日
变更公告正文
浙江同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梧桐街道辖区易腐垃圾清运、转运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04:4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同诚-政府采购(2021)0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梧桐街道辖区易腐垃圾清运、转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采购文件删除本采购文件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所有有关字样。
2采购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技术商务文件组成增加《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技术商务审查增加无效标废标依据“3.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的要求。
5采购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价格分第1条更改为“在评审时对于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上材料未提供不享受报价优惠)。”
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7采购文件中第二章招标需求中承包期限“2.中标单位获得业主满意同时经业主考核通过可续签合同1次,续签合同时间不得超过2年。”此项删除
8采购文件中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生产企业的名称)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9招标文件中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更正日期:2021年0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乡市梧桐街道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梧桐街道办事处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桐乡市梧桐街道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889-83719

质疑联系人:梧桐街道招标采购中心

质疑联系方式:0573-88956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同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303号东湖金悦8幢金悦财富中心6楼

传 真:0573-88028957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国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8028957

质疑联系人:金炜玮

质疑联系方式:0573-8802895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桐乡市梧桐街道茅盾西路2号

传 真:0573-88039012

联系人 :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8039012

因政策原因,需更正1050000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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