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余姚市三七市S319与长生路路口信号灯安装工程的变更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绍兴-绍兴县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24日 |
各投标单位:
1、原招标文件P21页26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中“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核完毕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8.5%;余款(结算审核价的1.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14天内付清(不计息)。”现修改为“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竣工结算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完毕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5%;余款(结算审核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14天内付清(不计息)。”
2、原招标文件质量保修金为结算审核价的1.5%,现修改为结算审核价的5%。
3、原招标文件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2%,现修改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
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上内容可不作调整,待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时予以修正,其余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余姚市三七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3日
相关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