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岱山县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更正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6月22日 |
|
一.采购人名称:岱山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二.采购项目名称:岱山县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SZGXZS2020086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19日 五.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预算金额:36.63万元 八.更改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6页:三、残疾人意外保险内容 2、保险险种及金额 (一)意外伤害保险。 1、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保险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依照约定给予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50,000.00元。 2、意外医疗保险。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在扣除社保补偿和第三方补偿外,剩余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90%赔付,无免赔额,最高给付金额以11000元为限。 3、意外住院津贴。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国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的,保险人按其合理住院日数给付每天55元的住院津贴。累计最高给付日数以180日为限(无免赔)。 (二)重大疾病保险。 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首次发病;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保险期内新做证残疾人从持证后计算)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确诊为本保险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 2、重大疾病约定如下:(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Ⅲ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平血 (25)主动脉手术。 3、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本次投保后初次所患重大疾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医保定点医院进行门诊或住院治疗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就医所支出的、符合本保险合同签发地政府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合理且必要的医疗的费用,保险人在扣除社保和第三方已经补偿部分后,剩余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每人每次免赔额1000元后,按60%比例赔付,累计给付的保险金总额不得超过40000元/人。 4、既往病史不予理赔。被保险人一旦确诊为重大疾病,不给予一次性给付,凭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发票及相关理赔材料作报销处理。 现更改为: 2、保险险种及金额 (一)意外伤害保险 1.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保险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依照约定给予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最高不超过40,000.00元。 2.意外医疗保险。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在扣除社保补偿和第三方补偿外,剩余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90%赔付,无免赔额,最高给付金额以11,000.00元为限。 3.意外住院津贴。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国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的,保险人按其合理住院日数给付每天50元的住院津贴。累计最高给付日数以180日为限(无免赔)。 (二)重大疾病保险 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首次发病;或者被保险人自保险期间起始日起90日后(续保者不受90日规定的限制),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确诊为本保险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 2.重大疾病约定如下:(1)恶心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Ⅲ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平血 ;(25)主动脉手术。 3.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本次投保后初次所患重大疾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医保定点医院进行门诊或住院治疗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就医所支出的、符合本保险合同签发地政府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扣除社保和第三方已经补偿部分后,剩余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每人每次免赔额1000元后,按60%比例赔付,累计给付的保险金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0.00元/人。 4.既往病史不予理赔。被保险人一旦确诊为重大疾病,不给予一次性给付,凭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发票及相关理赔材料作报销处理。 九.其他事项: 无 十.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联系人:朱益义、任海波 联系电话:0580-2054476,13857236444,13567673203 质疑答复联系人:王亚儿 联系电话:0580-2054476,13587045176 传真: 0580-2054476 地点: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232号中楼202 2、采购人名称:岱山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13735006842 质疑答复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580-4406070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岱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监督投诉电话:0580-4481480
其他不变,特此公告。
|
|
|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