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中心医院2020-2021年度电梯维保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6月5日 |
一.采购人名称:
义乌市中心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
义乌市中心医院2020-2021年度电梯维保服务采购
三.采购项目编号:
ZJKP2020YW154G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年6月1日
五.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中相关续签要求由原来的“达到年度考核要求的,中标公司可按原价格续约一年(续签合同的所有条款参照原合同)”修正为“达到年度考核优秀要求的,中标公司可按原价格续约一年(续签合同的所有条款参照原合同)”。
2、招标文件P18第2医院要求的第(13)由原来的“我院电梯维保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中标单位要合理排班;”修正为“我院电梯维保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中标单位要合理排班,常驻人员归医院统一监管;”。
3、招标文件P18三、考核要求由原来的:
按本章第二条质量要求进行考核。
(1)督查发现一般差错每次扣人民币50元;
(2)接到招修电话(白天10分钟内、晚上15分钟内)必须到达故障现场,及时排除故障,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接到招修电话后30分钟后到达维修, 每次罚款500元;如因电梯故障困人接到招修电话后30分钟后到达维修,每次罚款1000元;如未及时到位而引起的纠份等一切责任由维保单位承担;发生电梯重大事故, 如因电梯维保未到位而引起的纠份等一切责任由维保单位承担,医院有权中止合同, 一切责任由维保单位承担。
修正为:
按本章第二条质量要求进行考核。
(1)督查发现有效投诉每次扣人民币100元;督查发现常驻人员不在岗,第一次扣500元/人,第二次发现约谈负责人,第三次发现医院有权中止合同, 一切责任由维保单位承担。
(2)接到招修电话(白天10分钟内、晚上15分钟内)必须到达故障现场,及时排除故障,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接到招修电话后30分钟后到达维修, 每次罚款1000元;如因电梯故障困人接到招修电话后30分钟后到达维修,每次罚款2000元;如未及时到位而引起的纠份等一切责任由维保单位承担;发生电梯重大事故, 如因电梯维保未到位而引起的纠份等一切责任由维保单位承担,医院有权中止合同, 一切责任由维保单位承担。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义乌市贝村路178号6楼
邮编:322000
联系人:赵棋明
电话:0579—85317081、85328516
传真:0579—85321521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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