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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灵溪镇萧江塘河(龙渡路桥下)临时污水处理终端项目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5月25日
变更公告正文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灵溪镇萧江塘河(龙渡路桥下)临时污水处理终端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更正人名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灵溪镇萧江塘河(龙渡路桥下)临时污水处理终端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CNDL2020164

四、关联原公告:关联原公告

五、预算总金额:384.1171万元

六、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04-28

七、更正理由:评分细则调整、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调整

八、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事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5月27日09:30整

2020年6月9日09:30整

2

商务报价评分分值

以供应商有效投标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商务报价评分计算公式为:商务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商务投标报价)×30%×100;

以供应商有效投标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40分;商务报价评分计算公式为:商务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商务投标报价)×40%×100;

3

技术资信评分分值

技术资信评分70分

技术资信评分60分

4

企业资质

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得3分。(须提供证书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删除此项。

5

企业实力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三个认证内容均须包含水体污染源拦截),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获(地级市)市或市级以上评选“河道整治成果”的,得2分。(须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删除此项。

投标人获(地级市)市或市级以上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得 3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取得银行资信或政府部门(市监部门)认定为信用等级AAA级的得3分;信用等级AA级的得2分;信用等级A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被(地级市)市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得1.5分, 被(地级市)市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为“企业技术中心”得1.5分,同时被认定的得3分。(须提供相应证明,否则不得分)

删除此项。

投标人获得排污口处理装置专利成果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删除此项。

6

业绩

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污水处理终端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得2分;承接过河道排污口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的,得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同类项目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最高得9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7

人员配置

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情况: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环保类或环保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备环保类或环保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半年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材料,企业法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的,得2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的,得3分。

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及其近半年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企业法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拟派项目部配备成员:

项目部配备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的,得2分;

水利施工员配备1名,得2分,否则不得分;

水利质检员配备各1名,得2分,否则不得分;

水利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配备1名,得2分,否则不得分;

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及其近半年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作为专业分包单位提供的人员不得分。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环保类或环保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备环保类或环保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半年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九、其他事项:本更正公告与原发布的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苍南县灵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13868856818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6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少君

联系电话:0577-82889889  13646773206

传真:0577-82889889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海西电商科技园1704室


附件:
1、灵溪镇萧江塘河(龙渡路桥下)临时污水处理终端项目--更正后终版.doc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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