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鄞州区云龙镇双桥村新村建设二期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的变更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4月26日 |
鄞州区云龙镇双桥村新村建设二期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异议答复(一)
致各投标人:
鄞州区云龙镇双桥村新村建设二期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交易登记号:YZ-GCZB-2020067)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异议答复如下:
一、异议答复
1、异议内容:
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第八条售后维保服务综合评定:根据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2019年度地市级电梯维保单位综合量化计分及分类结果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获得A级的为优,获得B级的为良,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未在本地取证的分支机构为一般,其余酌情按一般或差评定。”这样的分类打分是否合理,提出以下质疑:
(1)根据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的《关于2019年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综合量化记分记分类结构的通报》(甬质特发【2019】331号)文件精神,只是针对注册在宁波的法人机构、本地取证的分支机构及未在本地取证的分支机构的维保单位进行了综合量化计分,并划分A类、B类、C类、和D类。未对是否为本地企业进行区别对待。所以此项评分中“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未在本地取证被评为一般”不合理。应该按331号文件精神直接按照A级、B级、C级和D级等四类进行打分即可。
(2)在宁波本地取证的审批机关和发证机关均为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我司取证的审批机关和发证机关同样是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两者的证书是一样,不应该被区别对待。此项评分刻意强调本地属性,存在区别对待非本地取证企业投标单位的嫌疑。与招标法的公平公正原则有所违背。
以上参考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文件
因此建议把此项评分标准中“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未在本地取证的分支机构为一般”这句话删除更为妥当。
答复:招标文件不作更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双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中心
2020年4月2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