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梅溪河流溪口—河村段综合治理工程Ⅱ标段[变更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4月26日 |
龙泉市梅溪河流溪口-河村段综合治理工程Ⅱ标段
紧急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龙泉市梅溪河流溪口-河村段综合治理工程Ⅱ标段(招标序号:龙建招2020-17C1)招标文件做如下通知:
1、原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中规定“若投标人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按时出席开标会议或未携以上相关证件,作无效标处理”,一、总则中5.1规定“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为同一人”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允许开标当天投标人只派一人代表参加开标活动,项目负责人可以不用到场,允许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以为同一人。
2、现场防护措施:
(1)建立登记问询制度。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会同交易中心按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健康码核对、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
(2)开标现场仅允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一人进入会场,且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经体温测量正常和信息登记后方可进入交易中心,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交易中心,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3)投标人现场人员按相关规定完成开标、签字确认等相关开标会程序,在开标现场还应自觉遵守和服从现场管理,全程不得脱下口罩、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超出限定范围、不得扎堆聚集、不得喧哗闲聊,人员之间保持间隔距离(收标时自觉排队,间隔1.5米),做好健康防护。
(4)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消毒制度。开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使用前后,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评审专家、监督人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5)严格落实执行现场开标及评审法律规章制度。
2、原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差异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对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龙泉市水利局
2020年4月2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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